“圣象維納斯”傍名牌被判賠220萬元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案例
圣象地板是個知名品牌,可是您知道還有個叫圣象維納斯的地板品牌嗎?后者的商標、名稱、標識都 與圣象地板的極為相似,很容易引起混淆。昨天,記者從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判決圣象維納斯生產商、銷售商賠償圣象地板220萬元。
去年8月1日,東西湖區舵落口大市場金穗地板城2區4棟,一名北京口音的顧客在兩名武漢人的陪同下,買了7.6283平方米的圣象維納斯地板,還特地要來宣傳冊和店老板陳某的名片。
其實,這三人是有備而來,北京人是圣象地板委托的律師,武漢人是公證員。半個月后,圣象集團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北京森泰木業有限公司、湖北道博木業有限公司、湖北艾文迪木業有限公司、武漢舵落口物流有限公司以及陳某,理由是侵害圣象集團的商標專用權,要求停止侵權并提出1000萬元天價賠償。
圣象商標十年前就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享受特別保護的待遇。經武漢中院查明,無證據證明森泰公司是生產商,也無證據證明道博公司有銷售行為,舵落口物流公司僅提供經營場所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武漢中院知識產權庭最終將侵權主體鎖定為艾文迪公司和陳某,并酌定艾文迪公司的損害賠償數額為200萬元,酌定陳某賠償20萬元。
目前該案尚在上訴期限內,案件各方均無明確表態。
上一篇:保護創新,讓正品不再有“山寨版” 下一篇:福建著名商標首次頒給電商渠道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