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寶潔公司打贏“護士寶”商標侵權官司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新聞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了原告美國寶潔公司訴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廣州市白云區雅曼化妝品廠商標異議行政糾紛一案。這是一起涉及“護士寶 HUSHIBAO”商標的行政糾紛,法院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之前作出的商評字〔2008〕第06163號商標異議復審裁定,判令其重新作出復審裁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商評字〔2008〕第06163號商標異議復審裁定中認為:被異議商標“護士寶HUSHIBAO”與寶潔公司“護舒寶”系列商標在文字讀音和含義上均有明顯差異,相關公眾在隔離狀態下施加一般注意力可以將之區分,共同使用于衛生巾等類似商品上不易導致消費者 <http://www.fabang.com/zhishi/xiaofeiweiquan/xiaofeizhe/>的混淆誤認,裁定對被異議商標“護士寶HUSHIBAO”予以核準注冊。寶潔公司不服,將商標評審委員會訴至法院的。寶潔公司認為,其所有的引證商標“護舒寶”早于1989年11月30日就已在中國獲得注冊,該商標廣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享有極高的市場聲譽。爭議商標的申請使用商品“衛生巾、浸藥液的衛生紙”與原告引證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屬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白o士寶HUSHIBAO”商標應被判為與原告的引證商標“護舒寶”構成近似。而基于近似的事實,系爭商標應被認定為是針對原告引證商標的摹仿。綜上,寶潔公司請求法院判決撤銷被訴裁定。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護士寶 HUSHIBAO”商標與“護舒寶”商標是否構成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經過比較可以發現,二者的漢字部分三個字中有兩個字相同,區別的“士”和 “舒”字發音近似,消費者在識別二商標時,無論呼叫及對字形的辨認均不易將二者相區分,容易將二者混淆。雖然被異議商標尚有漢語拼音部分,但根據中國消費者的認讀習慣,在漢字和拼音同時存在的情況下,其容易認知的是漢字部分,漢語拼音的有無不足以使消費者將二者相區別。并且引證商標在被異議商標申請時已經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事實在作商標近似性判斷時亦應予以考慮。故法院認定被異議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近似商標且構成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span>2008〕第06163號裁定對此認定有誤,法院應當予以糾正,故作出上述判決。
截至記者發稿,當事人雙方均未明確表示是否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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