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播電視劇《何以笙簫默》有一個橋段:趙默笙在大學時喜歡攝影,暗戀何以琛。于是,用照相機偷拍何以琛,并沖洗出來拿給何以琛看。何以琛將照片沒收,不肯還給趙默笙。并對她說,“你要和一個法學院的學生討論照片的所有權問題?”趙默笙只好放棄了照片。
這里就衍生出圖片版權的問題。趙默笙偷拍何以琛,趙默笙對照片是否有著作權,所有權?何以琛是否可以主張肖像權,他拿走照片是否合法? 而在現實中,又有多少攝影師完全了解攝影方面的版權意識呢?
拍攝作品前一定要思考版權意識問題
這個世界上每個人作為“人”都擁有自己的名分,都會擁有占有物質中一些利益的占有權的意識。而作為攝影愛好者,都會對自己的作品有特殊的感情,自己精心創造的作品在自己心里都會擁有一定的位置。
但是,感情歸感情,很多攝影愛好者的攝影的版權意識比較薄弱。攝影作為瞬間的藝術,一般來說誰按下快門,誰就是照片的著作權人。拍攝前,自己根本沒有理清按下快門后所帶來的版權問題。最終,不僅僅讓自己的作品發布計劃胎死腹中,還涉及諸多圖片版權的法律訴訟問題。
香港名攝影師夏永康計劃推出的攝影集除有大量哥哥未曝光照片,還有哥哥生前摯愛唐鶴德提供的合影,當時唐鶴德預訂了張國榮生日9月12日的第912號。未料夏永康因獨家版權問題被控違約,陳淑芬所屬的天星娛樂也成了第二被告。
意識到自己已經不再擁有版權,這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很多時候,攝影師在全國各地為影樓拍攝樣片。在一些交易展會的前期,也要為各大參展商拍攝很多攝影作品。這個時候,你一定要分清版權、使用權以及許可的概念。否則,你就會犯下版權和使用權傻傻都分不清的可笑錯誤。筆者認為,最好的方法是,你在出售自己心愛的樣片時,最好是許可權而不是版權。這就會有效避免很多關于版權的問題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