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標法》推行一周年,申請商標的時限、程序大幅縮減,商標權利人的權利得以更好的保護。然而,一些企業反映在申請、維權過程中依然“障礙”重重。近日,商報記者調查了解到,由于新商標法落地過程中存在客觀問題,商標申請審查駁回率升高,部分快消品因宣傳禁用“馳名商標”字樣而遭受損失,導致企業遭遇新商標法時顯得有些“不適應”。
包裝禁用“馳名商標” 數千萬商品險被退貨
昨日,相關人士表示,將“馳名商標”體現在包裝上對提高品牌知名度有促進作用,但隨著新法實施,公司不得不面臨修改包裝廣告的局面。更改包裝需要一定時間,但賣場拒絕接收印有“馳名商標”的商品,甚至退回已經上架的商品。同時,在外地商超銷售的登康商品也被下架查扣。
舉措 實施前流通享“豁免權”
江北區工商分局副科長馬玲稱,按國家工商總局的最新通知規定,對于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只追究持有人應承擔的違法責任。商標違法行為發生在2014年5月1日以前的,適用修改前的《商標法》處理。
這意味著只要在5月1日前進入流通領域的產品,便享有“豁免權”,不僅經銷商或零售商無需擔責,廠商也無需回收商品,從而降低其經營成本。
明確注冊審查時限 商標駁回幾率增高
“以前申請注冊商標至少要提前2年,若遭遇異議,則需要更長時間,現在1年時間就能搞定?!毙律虡朔鞔_了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9~12個月內審查完畢,大幅縮短了審批時限。
不過,注冊商標更快捷,可成功率卻“打折扣”。往往在某商標類別申請時,一些商家卻在其他相關類別提出異議。
類似的遭遇并非個案,商標代理反饋的復審信息增多不少,成本相應也提高了。
舉措 將整治商標代理機構
針對商標申請成功率降低的情況,馬玲稱,下一步,工商部門將進一步規范商標代理機構,對違反行業規范的代理機構實行懲戒并記入信用檔案。一旦發現商標代理機構有任何不誠信、不正當手段時,均可向工商部門或者商標代理行業組織進行投訴和反映,若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還有權依據新《商標法》要求代理組織賠償。馬玲還表示,商標代理機構在代理商標申請注冊業務時,應主動告知風險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