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市中小企業服務站征集工作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行業資訊
各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打通中小微企業服務“最后一公里”,完善我市中小微企業三級服務體系,現就組織開展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站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運營)主體
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站是指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可,由法人單位建設和運營,以推動和提升區域或行業中小微企業服務為核心任務,運作規范、信譽良好的中小微企業服務站點。
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站的申報(運營)主體須為2018年1月1日前在廣州市注冊并運營的法人單位。鼓勵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各類行業商協會等建設運營中小企業服務站。
二、申報條件
1.服務場所。中小企業服務站應具備固定的服務場所和必要服務設施。鼓勵各類服務機構、行業商協會在中小微企業集聚的區域或行業建設中小企業服務站;鼓勵申報主體利用現有服務公共空間及設施申請掛牌中小企業服務站。
2.服務人員。各中小企業服務站申報(運營)主體應指派1-3名服務人員擔任中小企業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
3.服務公約。成功掛牌中小企業服務站后,自愿簽署并遵守《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站服務公約》(見附件3)。
三、申報材料
申請市中小企業服務站需提供的材料:
(一)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站申請表(附件1的附件)。
(二)申報(運營)主體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中小企業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情況(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等)。
(四)中小企業服務站固定經營服務場所證明(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五)申報主體2018年財務報表或2019年1-4月財務報表。
(六)申報主體近年來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
四、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需將申請表(附件2的附件)和其他申報材料用A4紙按順序裝訂成冊,報送注冊地所在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材料掃描件和申請表可編輯版隨文報送)。各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材料初審后,將推薦文、匯總表(附件1)以及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及電子版(包含掃描件和可編輯版),于6月21日前報我局(中小企業處)。
附件:1.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站匯總表
2.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站建設工作指引
3.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站服務公約
4.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聯系方式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上一篇: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2019年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工作計劃的通知 下一篇: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修訂本)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