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0萬】廣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關于組織申報廣州市文化旅游新業態項目扶持經費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新聞
各區文廣旅(體)局、各文化旅游企業、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規〔2020〕2號)、《廣州市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促進文化旅游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穗文廣旅〔2020〕5號)有關要求,促進疫后文化旅游產業復蘇發展,組織開展廣州市文化旅游新業態項目扶持經費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要求如下:
扶持獎勵范圍和標準
數字文化產業項目
1、突破核心技術,發展超高清影視、電競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特色產業項目?! ?/font>
2、發展數字音樂、影視、演藝、直播等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的數字文化項目?! ?/font>
3、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引領新型文化消費的可穿戴設備、智能硬件、沉浸式體驗平臺、智能化舞臺演藝設備、高端音視頻產品項目?!?/font>
4、應用大數據、5G、VR/AR、AI、4K/8K、云計算、區塊鏈等技術在文化旅游產業領域融合創新、取得較大技術突破和文化創新的項目?! ?/font>
5、開展藝術品、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優秀文化資源數字化轉化和開發取得較大成果的項目?! ?/font>
6、開發的數字文化旅游社交平臺、電商平臺、展貿平臺等項目?!?/font>
文化創意產業項目
運用傳統文化和現代時尚文化進行創新創造,開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組織文化創意節展、賽事,產生較大經濟效益和影響的項目。
文化旅游云服務項目
開發公共文化服務云、智慧旅游云平臺項目;提供云演藝、云度假、云展覽、云博物館、數字圖書館等綜合性服務活動,取得較大影響具有較強知名度的服務項目。
新型旅游業態項目
創新文旅融合產品和業態,打造文旅新IP,產生較好經濟效益,形成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項目。
文旅消費新業態項目
文化旅游企業經營夜間消費集聚區,形成較強聚集能力,產生較強經濟效益的項目;組織云直播帶貨、文旅網紅等線上文化旅游消費,取得較大經濟效益的,具有一定品牌影響力的項目。
扶持方式
本次申報,經所在區推薦、重點考察、專家評審等程序,按照項目投資、創新程度、總體效益等綜合評價,分四檔進行扶持,總扶持項目不超過30個。其中,投資額1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200萬元補助,原則上不超過5個項目;投資額5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100萬元補助,原則上不超過5個項目;投資額2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50萬元補助,原則上不超過5個項目;投資額1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20萬元補助,原則上不超過15個項目。
申報條件和要求
1、申報主體應為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文化旅游產業研發、生產、服務、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機構?! ?/font>
2、申報項目須是已建成或完成階段性投資目標的文化旅游新業態項目?! ?/span>
3、申報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font>
4、產業業態具有文化、旅游與科技、創意及其他領域融合發展和業態創新的典型特征?! ?/span>
5、同一企業和機構(項目)、同類事項滿足本指南多項扶持條件的,或者同時滿足本市其他政策文件規定同類扶持的,需如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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