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廣東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芯片、軟件與計算”(芯片類)重大專項項目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新聞
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廣東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芯片、軟件與計算”(芯片類)重大專項項目的通知
具體扶持方式
專題一:EDA工具技術研發及應用(專題編號: 20200127)
項目 1:數字芯片設計的 EDA 技術創新與應用
擬支持2~3項,資助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項。
項目 2:模擬或數?;旌霞呻娐沸酒O計的 EDA 技術 創新與應用
擬支持1~2項,資助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項。
項目 3:存儲芯片設計的 EDA 技術創新與應用
擬支持 1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1000 萬元/項。
專題二:集成電路制造工藝(專題編號:20200128)
項目 1:基于模擬特色工藝的器件精準模型及 PDK 工藝 庫研發
擬支持 1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2000 萬元/項。
專題三:集成電路封裝關鍵技術(專題編號:20200129)
項目 1:異構集成關鍵技術的研發和應用
擬支持 2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1000 萬元/項。
項目 2:先進精細線路封裝面板級工藝研發
擬支持 1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1000 萬元/項。
專題四:集成電路裝備及零部件(專題編號:20200130)
項目 1:遠程等離子源研發
擬支持 1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1000 萬元/項。
項目 2:高溫高精度分子束源爐研發及產業化
擬支持 1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2000 萬元/項。
項目 3:碳化硅高溫氧化爐裝備研發
擬支持 1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1000 萬元/項。
項目 4:半導體設備用低溫泵研發
擬支持 1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1000 萬元/項。
項目 5:高精度無掩模激光直寫制版技術與裝備
擬支持 1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1000 萬元/項。
項目 6:300mm 圖形套刻對準測量設備研發及產業化
擬支持 1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1000 萬元/項。
專題五:集成電路創新生態(專題編號:20200131)
項目 1:面向國產計算芯片生態的技術研發及應用
擬支持 1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1000 萬元左右/項。
項目 2:面向星基增強高精度超低功耗北斗芯片生態的 技術研發及應用
擬支持 1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1000 萬元/項。
項目 3:大型裝置中高性能電子元器件研發及產業化
擬支持 2 項,資助額度不超過 1000 萬元/項。
具體申報條件
?。ㄒ唬╉椖可陥髥挝唬òㄆ髽I、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應注重產學研結合、整合省內外優勢資源。
申報單位為省外地區的,項目評審與廣東省內單位平等對待,港澳地區高校院所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參與廣東省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組織實施的若干規定(試行)》(粵科規范字〔2019〕1號)文件精神納入相應范圍。省外單位牽頭申報的,經競爭性評審,擇優納入科技計劃項目庫管理。入庫項目在滿足科研機構、科研活動、主要團隊到廣東落地,且項目知識產權在廣東申報、項目成果在廣東轉化等條件后,給予立項支持。
?。ǘ?/font> 堅持需求導向和應用導向。鼓勵企業牽頭申報,牽頭企業原則上應為高新技術企業或龍頭骨干企業,建有研發機構,在本領域擁有國家級、省部級重大創新平臺,且以本領域領軍人物或中青年創新人才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必須有自籌經費投入,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總投入中自籌經費原則上不少于70%;非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總投入中自籌經費原則上不少于50%。
?。ㄈ?/font> 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申報單位總體不受在研項目數的限項申報約束,申報單位應在該領域具有顯著優勢,注重加強資源統籌和要素整合,集中力量開展技術攻關,原則上每個項目的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總數不超過10家(含)。不鼓勵同一研究團隊或同一單位分散力量,在申報同一專項(或專題)時,同一研究團隊原則上只允許牽頭1項或參與1項,同一法人單位原則上只允許牽頭及參與不超過3項,否則納入科研誠信記錄并進行相應處理。
?。ㄋ模?/font> 項目負責人應起到統籌領導作用,能實質性參與項目的組織實施,防止出現拉本領域高端知名專家掛名現象。
?。ㄎ澹?/font> 項目內容須真實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標。各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廳字〔2018〕23號)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各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模板可在陽光政務平臺系統下載,須加蓋單位公章)。項目一經立項,技術、產品、經濟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font> 申報單位應認真做好經費預算,按實申報,且應符合申報指南有關要求。牽頭承擔單位應具備較強的研究開發實力或資源整合能力,承擔項目的核心研究組織任務,原則上應分配最大的資金份額。
申報限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項目負責人有廣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3項以上(含3項)未完成結題或有項目逾期一年未結題(平臺類、普惠性政策類、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2.項目負責人有在研廣東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未完成驗收結題(此類情形下該負責人還可作為參與人員參與項目團隊);
3.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
4.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或重復申報;
5.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
6.省內單位項目未經科技主管部門組織推薦;
7.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8.違背科研倫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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