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疫苗藥物攻關獎申報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新聞
黃埔區關于開展疫苗藥物攻關獎申報的通知
具體扶持方式
對研發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治療藥物,為抗擊疫情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具體申報條件
申請單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范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或機構;
(二)申請單位已研發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治療藥物(制劑),并取得新藥證書、注冊批件,或者獲得藥品監督管理、衛生健康管理、疾病預防控制等部門認可并實際使用,為抗擊疫情作出了突出貢獻;
(三)研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治療藥物(制劑)知識產權明確,無糾紛。
申報材料
以下申請材料一式一份,用A4紙裝訂成冊并騎縫蓋單位公章。除《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外,其他申請材料需在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中掃描上傳:
1、《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該清單在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預審通過后系統自動生成,請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紙質材料時一并提交,經辦人簽名);
2、《疫苗藥物攻關獎勵申請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簽名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申請企業“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或機構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核原件);
4、統計關系證明材料(僅企業需要遞交本項材料):
①已入統企業(工業企業2000萬元、服務業企業1000萬元)的,需提供的入統證明材料為:登錄“廣東省企業一套表平臺”(國家統計局一套表系統),打印“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和“財務狀況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②未入統企業,需提供《查看法人單位表》(請聯系街道統計員),并加蓋單位公章;若企業信息變更,需提供說明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5、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治療藥物(制劑),已取得的新藥證書、注冊批件,或獲得藥品監督管理、衛生健康管理、疾病預防控制等部門認可并實際使用,為抗擊疫情作出了突出貢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核原件);
6、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治療藥物(制劑),獲得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防控指揮部、防控領導小組等疫情防控單位等認可、獎勵或表彰的,需一并提供證書或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核原件);
7、證書、批件的持有人(所有權人)不止一個的,還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所有持有人(所有權人)一致同意申請獎勵的材料(原件,所有持有人(所有權人)的簽章);
(2)申請單位在證書(批件)中占有權益比例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核原件);
(3)申請單位認為需要說明的涉及知識產權情況的其他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核原件);
實質審核通過后,登錄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在線辦理資金撥付申請:
1.《收款確認函》(加蓋公章及財務專用章并上傳原件的彩色掃描件;上傳《收款確認函》之前,請務必確認系統中的單位名稱及銀行賬戶等信息準確無誤)。
2.若單位信息有變更的,需及時修改系統資料信息,并上傳《工商變更登記備案通知書》、企業銀行基本戶《開戶許可證》等原件的彩色掃描件(若單位名稱與《資金批復》的單位名稱一致,則無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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