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C類項目)申請指南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新聞
深圳市關于發布2020年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C類項目)申請指南的通知
具體扶持方式
有數量限制,受科技研發資金年度總額控制,競爭性擇優支持,本批次資助資金納入2021年市級財政預算安排。
采用事前資助方式,單個項目最高資助人民幣300萬元,可以不提供單位自籌資金。
扶持領域
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C類項目)由香港、澳門申請單位提出申請,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技創新委)進行評審和資助,深圳市財政資助資金直接撥付至香港、澳門申請單位賬戶,可依據立項合同在深港澳三地開支。
重點領域: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集成電路、新型顯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導體;醫藥生物技術、醫療器械、人口健康技術、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農業生物育種;石墨烯材料、先進電子信息材料、顯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氫能和燃料電池;機器人與智能裝備、智能無人系統、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
具體申報條件
申請C類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香港公營科研機構或者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以下簡稱“香港申請單位”)或者澳門高校與科研機構(以下簡稱“澳門申請單位”)。
其中,香港公營科研機構,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注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制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澳門高校與科研機構,包括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和澳門理工學院。(詳見附件1: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計劃C類項目香港、澳門主要申請機構清單)。
(二)項目負責人全職受聘于申請單位(全職是指從申請單
位支取薪酬的人士,例如本地大學的現有教職員)。
(三)項目組成員嚴格遵循科學界公認的學術道德和行為規范,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或其他違反法律的行為。
(四)同一單位的同一項目不得多頭申請國家和省、市科技計劃項目,“同一項目”是指經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使用相應軟件對申報項目進行查重后,相似度為30%以上(含30%)的項目。
(五)項目實施過程中,利用深圳市財政資助資金購置或者試制的儀器設備的產權及收益、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歸港澳申請單位所有,項目研發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當在深圳進行。
(六)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其他成員未違反國家和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誠信異常名錄,且承擔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不存在超期未申請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情況。
限項要求:
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其他成員承擔或參與的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計劃或“深港創新圈”項目在研項目不超過1項。
申報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三)項目申報承諾書(模板見附件2)。
(四)科研誠信承諾書(模板見附件3)。
(五)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的項目,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要求的相關手續證明(復印件)。
(六)可以選擇提供知識產權證、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國家和省計劃文件等技術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復印件)。
特別提醒:1.申報時只需網上提交申請書及掃描上傳有關材料,無需到窗口交紙質材料,項目立項后,市科技創新委另行通知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的具體時間和方式。
2.申請人和申請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申請材料的研究內容和擬取得的學術、技術及經濟指標應科學合理,嚴謹規范,并作為項目評審、合同簽訂、過程管理、驗收結題及項目評估的依據,原則上不予調整。對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的,市科技創新委核實后將不予立項或撤銷項目,并納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同時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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