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遠市知識產權后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項目申報
為貫徹落實《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推進知識產權工作實施辦法》(清府辦〔2021〕4號)、《關于印發〈清遠市推進知識產權工作實施辦法細則〉的通知》(清市監聯〔2021〕22號)等文件精神,現組織開展2021年市級知識產權后資助項目申報受理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資助類別
符合《清遠市推進知識產權工作實施辦法細則》第二章所列明的后資助項目(版權資助除外)均可申報,包括:
(一)專利資助
(二)注冊商標資助
(三)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資助
(四)知識產權交易運用補助
(五)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補助
(六)知識產權保險補助
(七)知識產權轉化技術標準獎勵
(八)新認定省級以上優勢示范企業資助
(九)知識產權貫標資助
(十)知識產權維權案件資助
(十一)新設立專利代理機構資助
(十二)知識產權區域協調發展扶持
(十三)專利代理人才資助
(十四)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范學校扶持
二、資助對象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并實際經營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其它組織或有經常居所的個人,符合資助條件的,可依據《清遠市推進知識產權工作實施辦法細則》申報資助扶持。
申報專利、商標相關資助的,原則上申報人應為排第一順序位的權利人。
三、受理范圍
本次資助受理范圍為:2021年2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發生并符合本次組織申報資助類別的知識產權項目(其中,國內發明專利資助項目的受理范圍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申報材料及資助標準
參照《清遠市推進知識產權工作實施辦法細則》第二章有關規定。
五、申報要求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舉措,提升項目申報便利度,本年度資助申報通過以下方式:
1.網上填報。符合條件的申報人于3月18日前登錄清遠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點擊“資助申報”進行申報,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2.網上審核??h級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于3月25日前完成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提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復核。
3.紙質材料遞交。通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復核、公示后,各申報人根據有關通知要求登錄申報系統下載打印有關申報材料一式三份(蓋章、簽字)郵寄或提交到所在縣(市、區)或園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
(閱讀原文)
上一篇:“OK鏡”引發專利糾紛 下一篇:2022年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零售與消費促進專題(住宿餐飲擴大規模獎勵)申報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