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關于組織申報“金融10條”金融機構項目落戶補貼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項目申報
地方金融機構:
為引進集聚各類金融要素和金融資源,加快推進我區金融業發展。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規〔2019〕13號)、《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穗開金融規字〔2022〕1號)有關規定?,F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根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規〔2019〕13號)第一條規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穗開金融規字〔2022〕1號)第五條規定,新注冊或廣州市以外新遷入的地方金融機構自落戶起可按以下規定申請落戶補貼:(一)對實收資本20億元以上的,給予補貼3000萬元。分兩期給予補貼,落戶后先補貼1500萬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內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累計3000萬元以上后,再補貼1500萬元。
(二)對實收資本20億元以下、10億元以上的,給予補貼2000萬元。分兩期給予補貼,落戶后先補貼1000萬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內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累計2000萬元以上后,再補貼1000萬元。
(三)對實收資本10億元以下、5億元以上的,給予補貼1500萬元。分兩期給予補貼,落戶后先補貼750萬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內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累計1500萬元以上后,再補貼750萬元。
(四)對實收資本5億元以下、2億元以上的,給予補貼1000萬元。分兩期給予補貼,落戶后先補貼500萬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內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累計1000萬元以上后,再補貼500萬元。
(五)對實收資本2億元以下、1億元以上的,給予補貼800萬元。分兩期給予補貼,落戶后先補貼400萬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內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累計800萬元以上后,再補貼400萬元。
(六)對實收資本1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補貼500萬元。分兩期給予補貼,落戶后先補貼250萬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內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累計500萬元以上后,再補貼250萬元。
二、申報時間
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系統(http://zcdx.gdd.gov.cn)將于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開放申報。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349號窗口,聯系電話:82114062。
三、申報流程
(一)申請人訪問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網址:http://zcdx.gdd.gov.cn)進行注冊,申請人在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注冊通過后,申請事項預審?!罢邇冬F”窗口對事項預審通過后,申請人可以在系統下載打印《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按照辦事指南要求帶齊紙質材料到“政策兌現”窗口遞交,正式提出申請;“政策兌現”窗口經辦人員對紙質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后,予以收件。
(二)對材料齊備無誤的政策兌現申請,區政策研究室形式審核通過后,轉送區金融工作局進行實質審核;對于形式審核未通過或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5 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三)業務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出具批復文件并轉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兌現”窗口。
(四)實質審核通過后,申請人登錄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在線辦理資金撥付申請。
(五)業務主管部門收到區政策研究室轉交的資金撥付資料后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六)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廣州開發區金融工作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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