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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游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文化人才工作室扶持(文旅 10條)”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項目申報

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游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文化人才工作室扶持(文旅 10條)”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2.21 新聞來源:

各有關企業、機構 :

為促進文化人才、文化項目集聚我區,加快推動我區文化產業發展,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文化旅游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1〕11號,以下簡稱《辦法》)和《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文化旅游產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埔文廣旅規字〔2022〕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24年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文化旅游產業發展辦法“文化人才工作室扶持”項目申報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文化人才工作室扶持(文旅10條)

二、申報時間

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19日17:00。

申請單位需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http://zcdx.gdd.gov.cn)申請項目預審,并在預審通過后遞交紙質申報材料??紤]到預審可能存在不通過的情況,請申請單位合理安排預審時間,確保在上述時間內通過預審并成功遞交紙質材料,逾期不受理。

三、申報條件

項目須進行評審答辯,由文化人才本人及其團隊主要成員出席現場并進行項目陳述和項目答辯,由評審小組根據申請單位所提交申請材料及陳述、答辯情況等進行評審。經評審小組評審通過的,按照相關資助標準進行扶持,申請材料內容及陳述、答辯內容納入工作室周期承諾目標考核范疇;經評審小組評審未通過的,不予獎勵。

備注:文化人才相關標準及條件、工作室相關要求、材料準備要求等,詳見《實施細則》及辦事指南。

四、資助標準

(一)在《辦法》有效期內,每年開展一次評審,每年評審扶持的文化人才工作室不超過3個。

(二)經評審小組評審后,對符合條件的國內外文化人才及其工作室,分為A、B、C三檔,分別給予300萬、240萬、180萬元獎勵。

(三)評審檔次與申報單位最初申請檔次不一致的,申報單位申請時策劃書內所承諾工作內容不可改變。

(四)評審扶持的工作室須與區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協議書,承諾需要完成的項目內容。

五、正式申報流程

(一)申請人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http://zcdx.gdd.gov.cn),按照辦事指南要求申請事項預審。預審通過后,帶齊紙質材料到“政策兌現”窗口遞交,正式提出申請;“政策兌現”窗口按照辦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區政策研究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形式審核通過即正式受理后,轉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實質審核;對于形式審核未通過或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三)業務主管部門實質審核后,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作出審核決定。

(四)實質審核通過的,申請人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在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五)業務主管部門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六)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考核驗收

(一)資金發放:三個階段發放經費。

第一階段:工作室經評審小組評審通過后,劃撥扶持資金的三分之一作為第一筆資金,用于工作室相關工作開展支出(不含工作人員的薪酬及獎金)。

第二階段:工作室達到工作周期中期后,向評審小組提交中期成果申請中期評審。評審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次。評審結果為“合格”的,劃撥扶持資金的三分之一作為第二筆資金,用于工作室相關工作開展支出(不含工作人員的薪酬及獎金);評審結果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劃撥第二筆資金,仍不合格的停撥經費,并視情況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撥付資金。

第三階段:工作室在周期結束后一個月內,向評審小組提交結項成果申請結項評審。評審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次。評審結果為“合格”的,劃撥剩余三分之一的扶持資金;評審結果為“不合格”的,停撥剩余經費,并視情況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撥付資金。

(二)工作總結:工作室每季度提交一次階段工作報告,并于每年末對全年工作進行總結,總結內容應包括基本情況、主要特點、經驗體會、社會反映、工作經驗等,并附上文化交流研討、展演、培訓等材料。

(三)成果認定:分為中期成果認定和結項成果認定,由評審小組審核,成果認定按協議承諾的目標進行考核。

(四)資金管理:工作室須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根據黃埔區文化人才工作室專項資金使用指南的要求做好扶持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資金使用符合項目實際,在周期內保證扶持資金??顚S?、單獨核算,并在周期結束后提供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

(五)項目調整:在項目執行過程中,部分項目因客觀原因執行條件發生變化的,由工作室提出書面申請,經評審小組評審通過后,予以調整。

(六)注意事項:申報單位或文化人才在《辦法》有效期內僅限一個工作室項目獲得扶持。已獲扶持的工作室不得再次申報。

七、聯系方式

(一)業務主管部門

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游局政策法規科

聯系電話:31704467       咨詢微信:HPWC2019

聯系郵箱:zcfg@gdd.gov.cn

聯系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大道中87號廣墾商務大廈13樓1301房

(二)“政策兌現”窗口

廣州開發區政策研究室“政策兌現”窗口

聯系電話:82114062

聯系郵箱:zcdx@gdd.gov.cn

窗口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349號窗口


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游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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