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與百度互訴不正當競爭案宣判 各賠對方經濟損失50萬
發布時間:2014.06.19 新聞來源: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今日公開對兩起涉互聯網糾紛案進行宣判,涉案公司百度和360互訴對方不正當競爭。法院最終判令百度和360雙方互賠對方50萬元經濟損失。
針對“360訴百度惡意詆毀”一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百度公司經營的hao123導航網站理應遵循線下、線上媒體行業公認的基本的商業道德和準則,在對信息進行加工、處理、發布的過程中,避免扭曲和發布誤導公眾或者嚴重失實的報道。法院判決認定,百度對360構成惡意詆毀,判令其立即停止針對360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
而在“百度訴奇虎惡意攔截”案中,法院審理認為,奇虎公司在沒有充分依據的情況下,專門針對hao123進行提示,導致網絡用戶出于對安全軟件的信賴,點擊默認“不允許安裝”的操作,從而停止安裝hao123軟件的可能性極高。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的規定。法院最終認定,奇虎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應賠償百度經濟損失共計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