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劉心武為著作權再上法庭
發布時間:2014.08.13 新聞來源:
劉心武再當原告
日前,著名作家劉心武發現網站擅自將其作品制成電子版上傳到網站以出售牟利,遂以侵犯其著作權為由,將北京方正阿帕比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阿帕比公司停止侵權、從其網站上刪除上述作品并賠償經濟損失13.5萬余元、支付合理費用3200元。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據原告劉心武稱,《劉心武說草根情懷》《劉心武作文示范》《如意》《風過耳》《我是劉心武——60年生活歷程之回憶》等17部作品是他享有合法著作權的作品,并未授權將上述作品進行電子化制作。但2013年,他發現在國家圖書館及廣州圖書館網站內方正電子圖書數據庫內有他的上述作品,經查明,系阿帕比公司未經他許可,擅自處理后上傳至國家圖書館網站出售,以供讀者在線閱讀、下載,牟取高額利潤。
劉心武認為,阿帕比公司的上述行為嚴重侵犯了他的著作權,應立即停止侵權,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法律責任。由于為追究阿帕比公司的侵權責任,他支付了一定數額的律師費、公證費,他認為該費用也應由阿帕比公司負擔。因此,劉心武向阿帕比公司索賠經濟損失13.5萬余元、合理費用3200元。
據了解,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曾因涉嫌“抄襲”成被告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并不是近年來劉心武遭遇的第一起作品糾紛。2009年,劉心武被牽涉到一起作品“抄襲”風波中,他先成為被告,之后又成為名譽權訴訟的原告。
原來,2006年市場上出現了由劉心武主編的《愛的教育》一書,3年后該書的譯者王干卿認為該書涉嫌抄襲,將出版方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和劉心武起訴至北京西城法院。
王干卿訴稱,自己于1988年首次將意大利作家?!さ隆ぐ⒚诅魉箘撟鞯摹稅鄣慕逃罚ㄔ缎摹罚囊獯罄嫖淖址g成中文,受到廣泛的關注和好評。但2009年,王干卿從書店購得一本由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出版、封面上印著劉心武主編的“語文新課標必讀·世界文學名著·名家導讀版”的《愛的教育》,這本《愛的教育》絕大部分內容是從自己的作品中直接照搬、抄襲的,該書還入選語文新課標必讀(世界文學名著)書目,影響廣泛。
王干卿認為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故訴至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向原告公開致歉并賠償經濟損失8.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此案最終以原告王干卿撤訴告終,當時已70歲的王干卿向法庭申請撤訴時表示:“經過10個月的訴訟和艱苦談判,我筋疲力盡,不愿再耗下去了?!睋私?,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在一審開庭后向原告提出了和解方案,承認對著作權人有失察之處,向王干卿表示真誠道歉,并在媒體上刊登致歉聲明;賠償王干卿經濟損失5萬元;同時承諾不再出版涉案圖書,兩個月內將庫存書降價處理。王干卿也不再追究對外翻譯出版公司和劉心武的責任。
為名譽而起訴
由于此案涉及劉心武,王干卿在撤訴的同時對媒體表態說,在逐字逐句地閱讀了與此案有關的劉心武的報道后,他分析,劉心武可能是無辜的。
劉心武專門就此事在報紙上發表文章,表明自己的清白。他表示,自己從未與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簽署過同意擔任這套書主編的文件,在王先生作為原告起訴以前,他未見到過任何一位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的人士,《愛的教育》宣傳說他是該書主編其實是冒用他名,他是“被出書”。
劉心武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當我看到一大箱根本沒簽過約卻印有我肖像和名字的樣書,以及65種‘世界文學名著’的書單后,幾乎當場暈厥?!?br>
一套叢書,一起訴訟,劉心武由被告轉為原告。2009年6月,盡管王干卿撤訴,但此案經過媒體報道給劉心武造成不小影響,劉心武以維護姓名權、名譽權為由,向北京西城法院起訴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
該案審理時,被告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表示,“世界文學名著·名家導讀版”是該公司與競人天地(北京)教育發展公司(競人公司)合作出版,競人公司作為這套書的創意方、策劃方、編撰方,聘請中譯公司負責所有圖書作者、主編等的組織、協調、簽約授權等項工作。中譯公司表示,該套書由競人公司邀約著名作家劉心武為主編,競人公司還獲得了劉心武先生本人出具的“同意擔任《世界文學名著·名家導讀》叢書編委會主任的授權書”。
當年11月,北京西城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審理認為,中譯公司與競人天地公司在簽訂圖書出版合同時,未征得劉心武同意,擅自使用劉心武的姓名以及肖像用于圖書出版的行為,構成了對劉心武姓名權及肖像權的侵權。此外,被告的行為使得劉心武無辜卷入一起侵權官司,導致劉心武的名譽在公眾范圍內產生負面影響。法院判決中譯公司停止侵權,公開致歉,并賠償劉心武精神損失費9萬元。由此,這場風波才告結束。(作者 張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