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融合背景下要強化版權保護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新聞
日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在出席2014BIBF國際版權貿易高級研修班開班式時表示,媒體融合中要積極探索實踐版權作用,版權在未來發展中越來越重要,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都要重視版權資產管理,整理好自己的版權資源,防止版權資產沉默。
新興媒體的生產方式和傳播方式與傳統媒體完全不同,在媒體融合發展過程中,通過互聯網提供內容整合達到集約版權資源的效應,通過同一內容的多渠道投送能夠充分實現版權價值,從而有效降低成本。同時,媒體融合方過程中,版權糾紛日益突出。很多高質量新聞作品一經面世,很快便會遭到一些網絡媒體的非法轉載,這些網站無視他人著作權,把發展建立在侵權盜版基礎之上。
媒介融合是當今傳媒業的熱詞,說的是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要優勢互補、協同創新、融合發展,相得益彰。本該是利益均沾,可持續地合作,如今卻成了“傳統媒體辛苦種草,新媒體免費放羊”。推動媒介融合,需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管理。在媒體管理特別是新媒體的管理上,現在確實還存在跟不上、不適應、不到位的問題。必須看到,新聞作品與理論作品、文藝作品一樣,飽含了創作者的智慧和心血,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F實情況是,對于目前媒體生態而言仍存在兩個極端:一方面是內容的過剩、雷同和重復;一方面是優質內容的稀缺。由此帶來的版權保護困局是,一些垃圾信息沒有任何價值,而優質內容的價值體現又受制于現實的版權保護窘境。
盡管版權問題解決不了傳統媒體根本性生存發展問題,版權費也救不了紙媒,但侵權的泛濫卻會加速新聞作品質量下滑,重創原創精神,如果人人都采取“拿來主義”,沒有人再愿意去原創,沒有人再愿意扎扎實實深入采訪,網絡媒體同樣失去了優秀作品的來源,光靠搞笑段子、論壇發帖、互抄互轉將會失去了內容根基,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
對于版權保護現實的反思是,表象是版權爭端,深層次還有傳統媒體面對日新月異的技術革新與互聯網思維,能否完成自身轉型改造;產業的良性發展能否有法律上的保障,強勢的技術方能否讓利內容制造方以使版權資源開掘利用有一個可持續的發展業態。一個良性的可持續的業界生態應該是各方的共贏,傳統媒體的優質內容對接新興媒體介質的平臺渠道,實現取長補短,共同發展。
從“鉛與火”“光與電”走到“數與網”,新舊媒體融合是順應媒介發展規律之舉。版權資源是文化產業發展和信息傳播使用過程中的基礎性、戰略性資源,在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中,如何充分認識并積極探索實踐版權價值利用至關重要。一方面,新形勢下開展版權貿易,要符合技術進步和社會發展規律。智力成果的創造和使用關系到國家和社會的進步和發展,要尊重知識,鼓勵創新,為版權貿易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傳媒融合過程中要注重強強聯合,要通過資本、版權等資源的有效整合,提高自身實力,通過集體談判等方式增強談判的話語權,實現互利共贏。另一方面,媒體融合應采取靈活的市場機制,版權合作是融合的最初級階段或者方式,共建平臺、資本合作、股權投資都有融合的理論可能。新聞生產力的進一步解放和發展,還有賴于媒體融合管理體制的進一步創新,甚至是過剩生產力的市場化退出。尤其是進一步強化對版權的保護,實現對優質內容的合理保護,建立媒體融合環境下信息產品知識產權保護的機制。(知識產權報 作者 吳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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