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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因合并、分離、兼并等原因須辦理注冊商標轉讓手續的,須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申請轉讓注冊商標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并由受讓人辦理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商標局核準轉讓申請后,發給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相應的轉讓通知單和轉讓證明通知單。
商標轉讓申請所需文件
1、商標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
2、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申請書;
3、商標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登記證;
4、商標轉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
5、商標注冊證書/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6、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協議一份。
殊證明材料:
☆轉讓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的商標的,受讓人需提供國家煙草主管部門批準生產的證明文件。大陸地區以外的申請人不需要此類文件。
☆企業因合并、分離或兼并因故未及時辦理轉讓手續且章戳已作廢的,可不蓋轉讓人章戳,但必須提供轉讓人主管部門的有效證明文件或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證明文件。
商標轉讓申請的程序
商標轉讓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10個月左右,整個流程為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上一篇:商標許可備案 下一篇:商標注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