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最新政策】東莞市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計劃(2018-2020年)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項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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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計劃(2018-2020年)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廣東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東莞市委十四屆五次全會的會議精神,緊抓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和打造廣深科技創新走廊的重大機遇,以高質量發展為目標 ,以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和高新技術產業“四鏈融合”為手段,努力把我市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優勢轉化為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優勢,向創新型一線城市挺進,為全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貢獻力量、提供支撐。
主要目標
我市高企數量大幅增加,高企培育已經從“育苗造林”進入“樹標提質”的新階段,本行動計劃在高企數量、高企質量和產業結構三個方面,明確了到2020年要實現的一系列發展指標。
政策措施
樹標提質行動計劃從四方面繼續做好高企培育工作,一是壯大隊伍,鼓勵企業申報高企認定,實現高企數量穩定增長,推動企業培育入庫;二是樹立標桿,評定明星高企,采用晉級獎勵引導高企發展壯大規模;三是提質增效,支持高企通過建設研發機構、引入創新人才、強化資本運作等方面做大做強;四是四鏈融合,搭建產業鏈條,部署創新鏈條,完善資金鏈條,配套政策鏈,引導高企集聚發展。
主要創新點
1、總量控制,調整支持方向
2018年,高企培育重心從推動高企數量增長向推動高企質量提升的轉變,考慮到過去幾年高企數量快速增長給市財政直接獎勵資金帶來了較大壓力,省財政對培育入庫企業支持力度一直比較大等因素,我們對市財政扶持高企發展的資助進行了優化組合,降低對高企首次認定的獎勵,不再對高企重新認定和省培育入庫企業進行獎勵,將財政資金更多地用于對高企通過認定后提升發展質量的引導和支持。
2、突出重點,采取分類扶持
一是樹立標桿。根據企業綜合實力、創新能力、成長潛力、稅收貢獻等,評選一批明星高企,推薦一批成長性高、爆發力強的高新技術企業評定獨角獸企業和準獨角獸企業,樹立高企創新發展標桿,對明星高企實行市鎮掛點服務,積極引導明星高企對接技術成果、專業人才、民間資本、科技服務等產業要素,組織企業高管培訓、加強交流合作等活動,強化明星高企的示范帶動作用。
二是梯隊獎勵。對營業收入首次晉級5000萬元級別、2億元級別、10億元級別的高企,按照企業首次晉級年度所得稅市級留成比上一年增長部分按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引導高企逐步壯大,形成發展梯隊。
3、優化手段,打政策組合拳
一是給予多元化扶持。圍繞高企發展的各項要素需求,給予全方位的扶持,推動高企樹標提質。支持的手段包括認定獎勵、晉級獎勵、人才所得稅獎勵、子女入學指標配給、用地保障、融資補助等支持措施,其中高企晉級獎勵、評定高新技術明星企業等措施是新增的支持方式。
二是加強動態監管。強化鎮街屬地管理,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完善東莞市高企生產運營監測數據庫,跟蹤企業營業收入、利潤、專利、人員、研發投入等基本情況,對連續兩個季度未按要求填報統計報表的高企,取消當年高企市級相關財政資助資格;定期開展高企發展形勢分析,引導和幫助高企發展壯大。
4、四鏈融合,形成集聚效應
結合我市現有產業基礎和未來發展方向,開展高新技術產業創新規劃研究,確定我市未來產業、新興產業、優勢產業等重點高新技術產業。按照“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完善資金鏈,圍繞資金鏈配套政策鏈”的思路,通過“一業一策”,加快產業創新要素的集聚,支撐全市重點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原文
為落實《中共東莞市委東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打造創新驅動發展升級版的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東委發〔2017〕15號)和《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計劃(2017-2020年)》(粵科高字〔2017〕129號)的工作部署,進一步突出高新技術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快培育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現制定三年行動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廣東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東莞市委十四屆五次全會的會議精神,緊抓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和打造廣深科技創新走廊的重大機遇,以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和高新技術產業“四鏈融合”為手段,努力把我市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優勢轉化為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優勢,向創新型一線城市挺進,為全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貢獻力量、提供支撐。
二、主要目標
——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持續增長。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總數達到6000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累計達到5000家,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500家,高新技術企業境內外上市公司數量達到25家。
——高新技術企業質量大幅提高。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占銷售收入比例平均值達到6%,規模以上工業高新技術企業建設研發機構比例達到80%,高新技術企業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5000件。
——高新技術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到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工業總產值占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工業總產值比重超過40%,高新技術企業工業增加值占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工業增加值比重超過40%。
三、政策措施
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政策、技術、人才、教育、土地、資本、服務等要素資源的供給,引導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推動高新技術產業集聚發展。
(一)壯大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隊伍
1.鼓勵申報認定。積極發動全市具有良好發展基礎的企業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2.推動培育入庫。積極推薦一批初步具備條件的科技企業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爭取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專項資金支持,推動企業向高新技術企業方向發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二)樹立高新技術企業標桿企業
1.評定明星企業。根據企業綜合實力、創新能力、成長能力等,評定一批高新技術明星企業,實行市鎮掛點服務,集聚社會資源加速推動高新技術明星企業做大做強,每年組織高新技術明星企業負責人外出培訓學習,提升管理水平。推薦一批成長性高、爆發力強的高新技術企業評定獨角獸企業和準獨角獸企業,提供辦公場地、人才用房等政策扶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委宣傳部、市經信局、市人力資源局、市商務局、松山湖管委會、市府金融工作局)
2.首次晉級獎勵。在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晉級5000萬元級別、2億元級別、10億元級別的,市財政可按照企業首次晉級年度本地形成的地方財力比上一年增長部分按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3.實施倍增計劃。大力實施東莞市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探索將“倍增計劃”比較成熟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優質高新技術企業。(責任單位:市倍增辦、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府金融工作局)
(三)促進高新技術企業提質增效
1.支持建設研發機構。強化技術要素供給,大力支持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合作共建研發機構,推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人力資源局、市科協)
2.培養引進創新人才。強化人才要素供給,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創新科研團隊。落實《東莞市產業發展與科技創新人才經濟貢獻獎勵實施辦法》(東府〔2018〕75號)的有關規定,鼓勵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人才申報產業創新人才獎,市財政按個人當年度所繳納工薪收入個人所得稅以及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個人所得稅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過80%標準獎勵個人,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推動高新技術企業與東莞市名校研究生培養(實踐)基地的對接,鼓勵聯合培養引進名校研究生。支持有條件的園區、鎮(街道)按照“政府統籌、定向銷售、公開透明”原則,建設科技人才公寓,限價定向供應給高新技術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青年專業人才?!藏熑螁挝唬菏腥肆Y源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園區、鎮(街道)〕
3.保障義務教育需求。強化教育資源供給,落實《關于印發〈東莞市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的通知》(東府辦〔2016〕37號)和《關于印發〈東莞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骨干人才子女入學資助實施細則〉的通知》(東府辦〔2017〕91號)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高新技術企業人才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入學指標,各園區、鎮(街道)在安排學位時優先保障優質高新技術企業人才子女入學需求。(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4.保障發展用地需求。強化土地資源供給,各園區、鎮(街道)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或調整完善時要將高新技術企業用地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先保障高新技術企業用地。將高新技術企業優質項目納入重大項目管理,參照重大項目用地機制給予保障?!藏熑螁挝唬菏袊辆?、各園區、鎮(街道)〕
5.支持兼并重組。強化資本要素供給,支持龍頭高新技術企業和大型高新技術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有效整合存量資源,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不斷做大做強做優;支持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參與兼并重組,促進大中小企業優勢互補、協調發展,努力打造一批在國內外細分行業、功能產品和特色市場中的企業小巨人。(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稅務局、市倍增辦)
6.提升國際化能力。強化國際科技資源供給,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探索開放型創新模式,通過在海外設立研發機構、境外并購擁有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等方式,介入國際研發分工。高新技術企業設立海外創新中心,經認定后市財政給予每個中心最高50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四)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四鏈融合
1.搭建產業鏈條
(1)優選重點產業。結合我市現有產業基礎和未來發展方向,開展高新技術產業創新規劃研究,確定我市未來產業、新興產業、優勢產業等重點高新技術產業,梳理產業鏈條,制作產業地理分布信息系統和產業技術路線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2)補強核心環節。針對我市產業鏈的關鍵缺失環節引進一批優質、龍頭高新技術企業,開展重大科技項目和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定向招引,扶持壯大一批本土產業帶動性強的龍頭企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國土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
2.部署創新鏈條
(1)加強基礎研究。支持東莞理工學院建設高水平理工科大學,重點提升我市各高校機械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化學工程與技術、生物醫學等與產業契合程度高的學科建設水平,吸引國內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機構進駐大學創新城,鼓勵進駐機構加強對重點高新技術產業的基礎研究工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松山湖管委會、東莞理工學院)
(2)支持基礎應用研究。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參與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重點項目和前沿項目,市財政給予每個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最高2000萬元資助。鼓勵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先行投入自籌資金開展研究開發活動,對設立研發準備金的企業給予研發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3)加強創新載體建設。優化科技孵化育成體系鏈條建設,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建設高水平孵化器,鼓勵龍頭高新技術企業圍繞主營業務方向建設專業孵化載體。加快規劃建設東莞中子科學城,推動松山湖材料實驗室、東莞材料基因高等理工研究院、東莞先進光纖應用技術研究院等一批重大科技創新平臺載體建設,引導社會資源投資建設科技產業園區、科技特色小鎮,推動有條件的綜合性園區申報廣東省高新技術開發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局、松山湖管委會、市三舊辦)
(4)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搭建科技成果供需雙方相互轉化的成果展示平臺和科技眾包平臺,落實市財政資金出資組建的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自主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分配權,完善科技成果評價制度和定價機制,做好技術合同登記、科技成果登記和科技成果獎勵工作,加快培養一批熟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全流程的技術經紀人。(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法制局、市府金融工作局)
(5)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及培育入庫企業通過研發獲得國內、歐美日發明專利和PCT境外發明專利,對在專利運用、管理、保護方面取得明顯成效的企業給予資助,對獲得國家、省專利獎的企業給予獎勵。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建立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鼓勵產業知識產權交叉許可和共享使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
(6)創新政府采購。建立完善以促進技術創新為目的的高新技術產品政府購買機制。落實《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創新產品與服務遠期約定政府購買的試行辦法》(粵財教〔2015〕91號)的有關規定,以創新產品與服務遠期約定政府購買的方式推動企業提升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鼓勵我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在不違反政府采購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優先采購本地高新技術產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各采購單位)
3.完善資金鏈條
(1)引導研發投入。積極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落實《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7〕34號),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比例提升至75%。持續優化辦理程序,進一步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對高新技術企業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務機構購買技術服務及開展產學研合作給予發放和兌現創新券資助。(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科技局)
(2)推動股權投資。引導國內優秀的創投機構與母基金共同出資成立產業投資子基金,撬動社會資本投向重點高新技術產業的重大產業項目、創新創業企業等。發揮《關于印發〈東莞市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東府辦〔2018〕9號)的作用,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機構在我市集聚,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高新技術企業。落實《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8號),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我市重點高新技術產業。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相應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或在以后取得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抵扣。(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
(3)引導信貸投放。落實《東莞市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和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試行辦法》(東府辦〔2015〕25號),充分發揮市科技金融結合風險補償、貸款貼息專項資金的作用,鼓勵試點銀行開展科技貸款產品創新,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鼓勵駐莞金融機構通過新設或改造組建科技金融服務專營機構,面向高新技術企業開發新型金融產品。爭取省市聯動設立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擔保風險補償資金,降低銀行對科技擔保貸款的風險和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擔保成本。(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府金融工作局、東莞銀監分局)
(4)推動企業上市。積極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后備上市企業的篩選工作,建立高新技術企業掛牌上市數據庫,實施分類指導、動態監測。搭建高新技術企業資本上市專業服務平臺,逐步建立具有創業孵化、評估咨詢、法律、財務、投融資等功能的服務資源池。落實我市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的各項獎勵扶持政策,支持企業到全國股轉系統(新三板)、創業板、中小板、主板等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融資。積極引導企業運用公司債、可轉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融資。(責任單位:市府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
4.配套政策鏈條
(1)完善扶持政策。協調各有關部門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及培育入庫企業的扶持政策,共同開展國家、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工作,研究解決高新技術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共性問題?!藏熑螁挝唬菏锌萍季?、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人才辦、市稅務局、各園區、鎮(街道)〕
(2)制訂一業一策。出臺針對重點高新技術產業的專項扶持政策,通過“一業一策”,加快產業創新要素的集聚,支撐全市重點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各園區、鎮(街道)根據自身情況出臺高新技術產業培育的專項政策,推動一個園區、鎮(街道)形成一個以上特色高新技術產業的良好格局?!藏熑螁挝唬菏邪l改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各園區、鎮(街道)〕
四、行動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
1.加強部門協同。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聯系會議制度,由分管市領導作為聯系會議召集人,組織召開高新技術企業聯系會議,參加成員包括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人才辦等市級管理部門,以及全市各園區、鎮(街道)。
2.加強市鎮聯動。加強基層科技工作力量,安排專人負責落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的相關工作,提高工作的業務水平,保障工作人員的穩定性,切實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工作的開展。各園區、鎮(街道)制定出臺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培育發展的專項政策應報市科技局備案。
(二)加大投入力度
1.加大財政投入。積極落實市財政對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資金的投入,爭取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培育入庫企業的各項資金支持。研究出臺相關財政專項資金資助政策,本行動計劃中所提及的財政資助政策具體按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2.加大社會投入。完善以“企業主體、政府引導、多方參與”的投入機制,積極引導社會、金融機構和企業加大投入,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企業和重點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資金環境。
(三)加強動態管理
1.強化屬地管理。明確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屬地管理責任,各園區、鎮(街道)要進一步加強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監管和服務,及時發現和報告高新技術企業及培育入庫企業在日常經營運行過程中的異常情況,協助解決與本轄區內相關的企業問題,完成省、市交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的各項工作任務。
2.強化運行監管。高新技術企業應按照國家、省、市高新技術企業管理的有關要求,填報企業運行情況數據登記表和季度調查表,連續兩個季度未按要求填報季度調查表的,取消當年高新技術企業市級相關財政資助資格。依托專業服務機構,提升東莞市高新技術企業線上服務平臺、東莞市創新地圖、東莞市高新技術企業生產運營監測數據庫等功能,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動態監測。定期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形勢分析,形成相關的評估分析報告。
(四)提升服務質量
1.提升協會服務。支持各類行業協會、組織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和發展提供形式多樣的宣傳發動、咨詢培訓、調查研究、企業交流等服務,充分發揮東莞市高新技術產業協會行業委員會和服務委員會的作用,打造成為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加快發展的重大服務平臺。
2.提升中介服務。進一步規范科技中介服務管理監督,建立和完善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備案制度和失信、不合格中介機構“黑名單”制度,提高中介服務機構的水平和質量。
(五)嚴格督查考核
1.落實分工責任。加強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和質量培育發展雙目標導向,各部門、園區、鎮(街道)要根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年度目標和分工安排,明確實施計劃、進度節點,加大推進力度,確保完成各項任務。
2.落實督查考核。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市政府重點督查項目,納入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督查考評內容,作為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落實科學發展觀年度考評的重要內容。
(六)加強宣傳推介
1.開展政策宣講。組織各種宣傳培訓活動,廣泛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高新技術企業及培育入庫企業的有關政策,使更多的企業了解申報流程,提高申報的積極性。
2.開展典型宣傳。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情況的宣傳報道,樹立一批企業與企業家典型,提高高新技術企業知名度和影響力,進一步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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