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佛山市標準化戰略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項目申報
一、申請單位
(二)申請單位經營狀況良好,有獨立、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制度,在申請前3年內未被列入財政專項資金違規、失信名單等情形的,并未存在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等情形的。
二、申報項目及條件
1.國際標準制修訂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正式批準發布的國際標準制修訂項目。
2.“一帶一路”等國際性區域標準制修訂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正式批準發布的“一帶一路”等國際性區域標準制修訂項目。
3.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正式批準發布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其中制定項目申請單位屬于在標準文本“前言”中排名第一至第五名的起草單位,修訂項目申請單位屬于在標準文本“前言”中排名第一的起草單位。
4.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制定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正式批準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標準,申請單位屬于在標準文本“前言”中排名第一至第三名的起草單位。
5.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正式批準發布的地方標準,申請單位屬于在標準文本“前言”中排名第一的起草單位。
6.團體標準、聯盟標準制定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經社會團體、標準聯盟發布的團體標準、聯盟標準。團體標準、聯盟標準在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并有3家及以上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采用并有效實施(機械裝備等特殊領域除外),產生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團體標準、聯盟標準項目由團體標準、聯盟標準第一起草單位申報。既是團體標準又是聯盟標準的,只能申報一次市級標準化戰略資金扶持,不得重復申報。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發布實施的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因發行印刷原因沒有標準文本而未能申報2022年項目的,可予以補報。
7.承擔國際國內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工作組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工作組,并積極開展工作;承擔國家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并積極開展工作;承擔廣東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并積極開展工作。
8.國際或國家標準化組織設立的分支機構、辦事處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佛山市設立國際或國家標準化組織的分支機構、辦事處,開展標準化活動,并經市市場監管局確認。
9.國際標準化專家工作室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經市級以上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設立國際標準化專家工作室,開展國際標準化活動。
10.企業標準“領跑者”項目。經企業標準“領跑者”評估機構確認為2021年度企業標準“領跑者”。
11.協助獲批國家級示范、試點立項項目或協助完成國家級示范、試點建設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協助我市相關單位獲批國家級示范、試點建設項目立項或協助完成國家級示范、試點建設項目任務,并取得良好成效。
12.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單位)的項目,或有員工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個人)終身成就獎、突出貢獻獎、優秀青年獎的項目。
13.擔任國際標準化組織或國際國內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相關職務,或獲得相關榮譽的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申請單位有員工擔任國際標準化組織主席或副主席、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國際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或分技術委員會(SC)主席或副主席、國際電工委員會(IEC)青年專家(Young Professional),或獲評國際標準化組織(ISO)青年學者獎的項目;有員工擔任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SC)主任委員。
(二)資助類項目。
1.標準體系編制及推廣應用、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和防護體系建設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結合我市支柱產業、重點領域、重點工作的標準體系編制及推廣應用、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和防護體系建設項目。
2.標準研究項目。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支柱產業、公共服務、共性技術等領域需求的標準研究項目。
3.自主創新成果標準化項目。將我市優勢制造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自主創新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轉化為先進標準的研制項目。主要是2021年1月1日后經鑒定的科研成果或經授權的專利(重點是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轉化為先進標準研制項目。
4.標準化示范、試點建設項目。2021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期間獲批建設的國家級、省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或通過驗收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示范、試點建設項目。
5.重大標準化活動項目。2021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期間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年會、國內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年會、全國性重大標準化活動、市級論壇或重要學術研討會等標準化活動項目。
6.佛山標準品牌推廣活動項目。2021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期間完成的佛山標準品牌推廣活動項目。
7.標準化培訓項目。2021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期間開展的標準化政策解讀、標準化業務知識培訓、重要標準宣貫等項目。
三、申報流程
(二)系統填報。網上填寫項目申報書,上傳相關資料,確認無誤后提交。
(三)書面材料報送。項目在通過網上初審后,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簽字、蓋章后按照屬地原則,將紙質材料及電子版報送至所在區市場監管局進行復核。各區市場監管局將復核通過并予以推薦的紙質材料統一匯總,填寫《佛山市標準化戰略資金項目匯總表》后,報送市市場監管局,并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fsamrbzhk@foshan.gov.cn。
四、申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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