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個為什么”發起維權訴訟,為什么?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維權打假 - 商標維權
作為少年兒童的科學啟蒙讀物,自1961年出版發行以來,《十萬個為什么》系列圖書已推出6個版本,累計發行量超1億冊。然而,暢銷半個多世紀以來,市場上各類“搭便車”等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上海少年兒童出版社有限公司(下稱上少社)一直積極進行維權。
近日,上少社針對浙江省臺州市3家企業,以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發起的維權訴訟有了新進展。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了臺州十萬個為什么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十萬個為什么公司)、臺州市杭澤鞋業有限公司(下稱杭澤公司)、臺州搗蛋神童鞋業有限公司(下稱搗蛋神童)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
根據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十萬個為什么公司須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與杭澤公司、搗蛋神童共同賠償上少社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90.8萬元,并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紛爭:合理使用還是惡意攀附
作為一套少兒科普圖書,《十萬個為什么》采用問答形式對科學文化知識進行解釋,備受讀者喜愛。目前,上少社擁有第17085619號“十萬個為什么100000 WHYS及圖”商標的專用權(下稱涉案商標),并圍繞《十萬個為什么》打造出涵蓋圖書、電子出版物、舞臺劇、動漫(畫)、短視頻、教育培訓和科技活動等方面的融媒體少兒科普產業鏈。
2021年底,上少社與抖音平臺商談科普短視頻戰略合作事宜,想以“十萬個為什么”為賬號名稱注冊抖音號,卻發現抖音平臺上已經存在“十萬個為什么官方賬號”,該賬號不僅經過認證,而且頭像圖片與涉案商標十分相似。
上少社經調查發現,該賬號由十萬個為什么公司注冊并進行認證和運營,該公司還在拼多多平臺開設“十萬個為什么母嬰專營店”、在天貓平臺及阿里巴巴平臺分別開設“十萬個為什么童鞋旗艦店”和“臺州十萬個為什么貿易有限公司”店鋪并銷售童鞋,店鋪頁面使用的店招與涉案商標十分相似,童鞋鞋面上的問號圖形、“100000 WHYS及圖”標識也與涉案商標中的相應元素十分相似。
上少社認為,十萬個為什么公司將“十萬個為什么”作為企業名稱注冊、在抖音平臺上以“十萬個為什么”作為用戶名發布科普短視頻并聲稱是“十萬個為什么官方賬號”,構成不正當競爭;十萬個為什么公司在店鋪名稱中使用“十萬個為什么”字樣、在店鋪頭像及店鋪頁面中使用被訴侵權標識,并與杭澤公司、搗蛋神童在童鞋上使用“100000 WHYS及圖”與問號圖形標識,侵犯了其對涉案商標享有的專用權,如果不構成商標侵權,“十萬個為什么”也應當作為其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受到保護,因此上述3家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完成公證購買侵權商品、進行網店頁面保全、整理證據材料等準備后,2022年初,上少社以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十萬個為什么公司、杭澤公司、搗蛋神童訴至上海知識產權法院。
上述3家公司辯稱,杭澤公司在鞋類商品上擁有“十萬個為什么”“100000 WHYS”“問號圖形”商標,并已許可十萬個為什么公司、搗蛋神童使用,三者銷售鞋類商品所使用的標識是杭澤公司依法注冊的商標。
判決:誤導公眾停止不當使用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十萬個為什么公司應當知曉“十萬個為什么”在少兒科普圖書領域的高知名度,但仍然將“十萬個為什么”作為企業字號注冊使用,并在多個平臺上將“十萬個為什么”用于其開設的店鋪名稱并銷售童鞋,易使相關公眾將其銷售的童鞋與上少社建立關聯,從而不當攀附上少社為經營《十萬個為什么》圖書所獲得的知名度,構成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十萬個為什么公司的業務僅涉及童鞋商品,卻在抖音平臺以“十萬個為什么”為用戶名并認證為“十萬個為什么官方賬號”發布科普短視頻,而且使用包含涉案商標全部組成要素的標識作為頭像,會使相關公眾誤以為該賬號由上少社注冊、相關科普短視頻系由上少社發布,從而欺騙和誤導相關公眾,不當獲取網絡用戶的流量關注,構成虛假宣傳。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還認為,在2018年2月1日之前,涉案商標已經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市場聲譽,可認定為馳名商標給予保護,而且經過上少社持續使用及廣泛宣傳,其知名度持續至今。十萬個為什么公司、杭澤公司、搗蛋神童將與涉案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用于其出售童鞋的店鋪頁面并在童鞋上使用相關標識,會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構成商標侵權。
綜上,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判令十萬個為什么公司、杭澤公司、搗蛋神童就其實施的商標侵權行為賠償上少社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費用10.8萬元,并各自就其實施的商標侵權或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十萬個為什么公司還需要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并就其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上少社經濟損失30萬元。
十萬個為什么公司、杭澤公司、搗蛋神童不服上述判決,隨后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其上訴請求未能獲得支持。
啟示:誠信經營才是長久之計
“十萬個為什么公司、杭澤公司、搗蛋神童作為童鞋的生產、銷售商,在明知‘十萬個為什么’在少兒科普圖書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情況下,通過登記企業名稱、注冊系列商標、設立多家‘十萬個為什么’店鋪、以‘十萬個為什么官方賬號’的名義發布科普短視頻等形式,以達到攀附上少社‘十萬個為什么’的高知名度來不當獲取商業機會,推銷其童鞋的目的?!北本┦新蓭焻f會商標法專委會秘書長、北京羅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申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正如法院在該案判決中作出的結論,通過三者行為的持續性、全面性、周密性,足見其侵權的主觀故意性及侵權行為的危害性,明顯有違公正、法治、誠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準則,與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社會價值導向相悖,如果不及時制止,將嚴重傷害上少社經營“十萬個為什么”品牌的積極性,造成上少社利益受損,有違社會公平原則,也不利于在少年兒童內心建立正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該案中,法院對涉案商標予以馳名商標保護并認定在后注冊商標的使用行為構成侵權,適用商標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的權利給予了有力保護,有效地打擊了侵權行為?!鄙杲”硎?,該案提醒其他經營主體,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重視打造自主品牌,不得攀附他人具有較高市場聲譽的商標,否則不僅可能會被判令停止使用相關標識,還要承擔高額賠償的責任,終究落得竹籃打水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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