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佛山市南海區推動制造業“數字領航”發展扶持辦法》(大數據人工智能專題)項目申報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項目申報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貫徹落實《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佛山市南海區推動制造業“數字領航”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南府〔2023〕121號)文件精神,加快培育我區大數據人工智能產業,我局組織開展2024年《佛山市南海區推動制造業“數字領航”發展扶持辦法》(大數據人工智能專題)項目申報,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在申報前請認真閱讀《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佛山市南海區推動制造業“數字領航”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南府〔2023〕121號)及《佛山市南海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推動制造“數字領航”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大數據人工智能專題)》了解申報要求、申報材料及申報流程。
二、請申報單位在申報時間內(如下表)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下載申報材料,打印紙質申報材料提交至鎮(街道)。
序號 | 專題 | 申報時間 | |
1 | 人工智能算力基礎設施建設扶持 | 智能計算中心建設運營扶持 | 7月17日-8月30日 |
2 | 人工智能算法研發推廣獎勵 (備注:上一年度實際市場化應用案例按2023年10月1日-2024年8月30日計算) | ||
3 | 人工智能應用示范場景獎勵 | ||
4 | 中小微企業數字化產品單點應用獎補 | ||
5 | 人工智能活動入庫 (備注:入庫項目實施時間原則上應在入庫上一年度10月1日至入庫當年的9月30日) |
三、申報單位應在申報截止時間前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及佐證材料,“佛山扶持通平臺”按申報截止時間關閉申報通道,屆時申報單位將無法提交申報資料。請申報單位合理安排時間、提前準備好申報材料(申報資料要求可參考附件,以“佛山扶持通平臺”發布為準),避免因網絡系統問題影響申報。在紙質申報材料提交后,申報單位原則上不得對已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補充、修改。
四、請各鎮(街道)認真做好組織企業申報、審核和推薦工作,同意推薦的項目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書中的承諾書分別加蓋公章,于申報時間結束后15日內將推薦函、申報材料、項目申報匯總表報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佛山市南海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推動制造“數字領航”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大數據人工智能專題)
2.申報書
佛山市南海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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