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注銷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不再使用的,注冊人應及時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注冊商標的注冊人死亡或終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經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相關注冊商標專用權利歸于無效。
注冊商標注銷分為三種類型:
1、商標注冊人主動提出的注銷申請;
2、商標注冊人死亡/終止注銷申請;
3、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未提出續展由商標局主動注銷。
注銷商標注冊的好處和作用
商標注冊人或相關利益人在注冊商標管理過程中,對于一些閑置、保留意義不大的商標,為了節省變更、續展等維護費用,可以主動向商標局申請注銷商標,減少維護成本。
申請流程
1、符合申請人資格;
2、制作提交申請文件;
3、下發國家受理通知書;
4、商標局審查;
5、下發《核準注銷注冊商標通知書》。
所需資料
1、商標注冊人主動提出的注銷申請的需提交:
《商標注銷申請書》;
商標注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一份;
商標代理委托書;
交回原《商標注冊證》,不能交回的說明原因;
如有發生變更、轉讓、續展程序,需提交相關核準證明文件復印件。
2、商標注冊人死亡/終止注銷申請的需提交:
《注冊人死亡/終止注銷申請書》;
商標注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一份;
商標代理委托書;
交回原《商標注冊證》,無法提交的需說明原因;
如有發生變更、轉讓、續展程序,需提交相關核準證明文件復印件;
注冊人死亡或終止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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