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艾可馬拉松:“偉哥”的獨自快樂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案例
美國輝瑞公司贏得了專利官司,輸了商標權官司,但是最終輸了中國市場。
美國輝瑞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制藥企業之一,其主打產品之一——治療陽痿的藥品“萬艾可”,去年在全球的銷售總額就達到16億美元。目前“萬艾可”在我國銷售額約為8000萬元,而整個中國ED市場則有上千億元的規模。
正是這個“萬艾可”,在中國引出了一連串專利和商標糾紛,被媒體稱為“偉哥馬拉松”。在中國,從沒有一個專利案件能夠像偉哥案那樣在如此漫長的時間里持續吸引著普通民眾和專業人士的眼球。
在1994年,輝瑞公司就開始申請“萬艾可”在中國的專利權。2001年9月1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授予“萬艾可”發明專利權。同年,國內12家企業(媒體稱之為“偉哥聯盟”)聯名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請求宣告“萬艾可”專利無效,隨后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始對該項專利進行復審。
2004年7月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以“專利說明書公開不充分”為由宣告輝瑞“萬艾可”專利無效,這一結果意味著中國企業可以生產萬艾可的仿制藥。專利的撤銷立即激發了國內企業準備仿制的積極性,有17家宣布即將進行仿制,準備投入“偉哥”生產,爭搶ED市場的大蛋糕。
輝瑞公司對此結果表示非常失望。中國美國商會會長馬誠禮甚至公開表示,萬艾可專利的決定是“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一個退步”。2004年9月,輝瑞一紙訴狀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告上法庭。2005年3月31日,北京市一中院知識產權庭首次開庭審理此案,直到2006年6月2日,法院依據《專利法》第26條第3款認為,輝瑞該專利說明書已經附有實驗數據,一般技術人員“無需花費創造性勞動”即可實現,專利復審委“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錯誤,應予撤銷”。
至此,輝瑞一審勝訴,重新擁有了專利權。盡管部分被告已提起上訴,但從某種意義上講,該案已告一段落。涉案專利于1994年申請,保護期限直到2014年。由于藥品生產還要經過申請、臨床前研究、臨床試驗、審批等階段,即使屆時國內企業在二審中勝訴,也沒有多少發展時間和空間了。
這場曠日持久的專利官司被稱為“中美知識產權領域的經典案例”,被法律界認為是近年來最大的一起專利復審案,更被國外媒體視為“標本”式的判決。但是,這個判決結果引起了許多媒體和產業界人士質疑。有媒體稱,“其實這一專利除了美國、日本等國家外的其他國家都遭到質疑。2000年11月英國高等法院對輝瑞的該項專利權做出了無效判決,認為:輝瑞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是基于公共知識,該化合物的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因此不能受到專利保護,業界也把這個理由稱之為,該專利不具有創造性”。
也有對“偉哥聯盟”表示同情,強調維護仿制藥企業利益對于整個中國制藥業的意義:“國內企業對‘萬艾可’仿制藥的研發投入少則幾百萬,最多的投了3000多萬元,因此輝瑞勝訴讓他們損失慘重。萬艾可專利訴訟案足以促使中國立法機關認真考慮中國的知識產權制度修改問題。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應當在維護和完善貨物貿易規則的前提下,采取措施積極修改服務貿易規則,防止少數發達國家利用規則的制定權和話語權,繼續損害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目前我國生產的3000多種西藥中99%是仿制藥;近幾年生產的837種新藥中97%是仿制藥,而且其中約60%還處于專利保護期。國內6000多家藥廠多數仍在依賴平均利潤只有5%~10%的低水平仿制藥品存活。
也有媒體清醒地認識到,“國內藥企也許可以通過申請對方專利無效,以取得合法仿制專利的辦法實現短期盈利的目標,但并非長遠之計。只是仿制別人的專利,即使這種途徑合法,但是沒有創新,沒有自己的專利,就會永遠處于被動地位。中國企業要加強知識產權的創新,不斷獲得自主知識產權”。
這場馬拉松戰爭還牽涉到歷時8年的“偉哥”商標權爭奪。
1998年,輝瑞公司的抗ED(男性性功能勃起障礙)特效藥“Viagra”剛剛問世并在全球引起關注,“偉哥”這一名稱也被媒體作為“Viagra”的中文譯名廣泛傳播。但是,廣州威爾曼公司已經搶先在中國注冊了家喻戶曉的“偉哥”商標,致使“Viagra”進入中國后,只能注冊為“萬艾可”。
2002年6月21日,威爾曼的“偉哥”商標通過國家商標局初審并進行公告,但輝瑞提出了異議,“偉哥”商標注冊證因此一拖再拖。2005年9月,輝瑞方面把廣州威爾曼公司、銷售“偉哥”的北京健康新概念大藥房以及兩家授權生產廠商(江蘇連環藥業(14.42,0.07,0.49%)以及上海東方制藥)告上法庭,稱上述兩家公司生產的產品“偉哥”,涉嫌侵權“萬艾可”已注冊的立體商標,要求4家企業停止侵權并賠償100萬元。
2006年12月27日,在經歷了1年多的審判后,法院最終認為,江蘇聯環藥業以及上海東方制藥未經輝瑞公司許可,生產與輝瑞商標相近似的菱形與藍色相結合的產品,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其來源與輝瑞公司的“萬艾可”有特定聯系,構成了對輝瑞公司商標專用權的侵害,判決賠償輝瑞公司人民幣60萬元,并責令其停止銷售和生產與“萬艾可”相似的藥片。但威爾曼公司是通過合法渠道獲得商標,并沒有被宣判構成侵權。
對于商標權的爭奪,媒體反應非常平淡,一個原因可能是商標注冊爭端在中國已經不鮮見,另外也可能因為搶注的是中國本土企業,客觀上也為消費者福利盡力了,因此可以被看成“有商業頭腦和眼光”,不便將其視為在海外搶注中國品牌的案例來評論。
輝瑞公司不服判決結果,已經向法院提出上訴,希望通過裁決“偉哥”為馳名商標一途奪回商標權。目前,此案還處于法律程序之中,“偉哥馬拉松”看來還要繼續下去。然而,雙方的爭奪下,中國的ED市場迎來了其他跨國巨頭的競爭者,市場上假藥泛濫,輝瑞的市場份額也在下降。也許,是考慮放棄“不授權中國廠商生產”原則,降低售價取得共贏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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