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引糾紛 易飾嘉能拿到一億元的賠償嗎?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案例
“為為網”狀告蘋果商標侵權倍受業界關注。近日,上海市一中院受理了上海易飾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訴被告Apple Inc.(蘋果公司)、上海沃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易飾嘉公司索賠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超1億元。
據了解,2014年4月,易飾嘉在蘋果公司官方網站注冊開發商賬號,并在AppStore注冊并申請上架“為為網”移動應用程序,遭到蘋果公司拒絕,理由是“為為網”App版本已存在。
易飾嘉發現,該款由沃商公司開發的程序完全使用“為為網”注冊商標作為程序圖標。易飾嘉于6月多次向蘋果公司提出異議,但蘋果公司以同樣理由拒絕或未予回復。
易飾嘉拿得到這一億元的賠償嗎?國內十位知名知識產權法專家日前就此案的法律問題舉行了研討會,并形成了一份“法律意見書”。意見書表示,蘋果公司在知道有兩個“為為網”應用程序時,應該進行審查核實,但要認定蘋果公司構成幫助侵權,關鍵在于原告能否舉證證明蘋果公司未盡到注意和審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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