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聯系惟恒 在線咨詢 在線下載

最高法院公布修改后的專利糾紛司法解釋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新聞

最高法院公布修改后的專利糾紛司法解釋

發布時間:2015.01.30 新聞來源:廣州惟恒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 商標注冊 專利申請 版權登記 知識產權顧問 高新科技/產學研項目申報
  最高法院公布修改后的專利糾紛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修改后的《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詳見今日三版),該司法解釋已于1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41次會議通過,將自2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因專利法2008年修訂中法條序號、表述用語變化而作的適應性修改,二是修改了關于專利權評價報告、賠償數額計算等規定,從而使之與現行專利法及其司法解釋保持一致。

  現行專利法關于外觀設計專利侵權行為的規定較此前專利法增加了許諾銷售行為。因此,《規定》在關于侵權行為地的條款中增加了被訴侵犯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許諾銷售地的內容。

  據介紹,2009年專利法司法解釋在專利侵權判定中采取全面覆蓋原則,亦即對權利人主張的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均要進行審查,不再甄別哪些技術特征是否必要,也就是說不存在“必要技術特征”之概念。因此,《規定》對關于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的條款進行了修改,將原條文中“權利要求書中明確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修改為“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該必要技術特征”修改為“該技術特征”。

  現行專利法對專利侵權法定賠償數額進行了調整,因此,為了反映這一變化,原規定中“一般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的條款刪除,而修改為“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按照專利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賠償數額”。

  現行專利法以“專利權評價報告”取代舊專利法中的“檢索報告”,并將可以提交報告的專利類型增加了“外觀設計專利”,因此,《規定》對原條文僅針對實用新型專利提交檢索報告的表述作出修改,明確對申請日在2009年10月1日前的實用新型專利提起侵犯專利權訴訟的,原告可以出具檢索報告,對申請日在2009年10月1日以后提起訴訟,原告可以出具專利權評價報告,并明確了原告不提交報告的法律后果。
本文共分 1
分享到:
上一篇:去年我國新注冊企業增45% 商標注冊量居世界第一
下一篇:最高法院公布修改后的專利糾紛司法解釋
在線客服
亚洲精品自拍aⅤ在线|51精品国产人成在线观看|人妻无码中文字幕第一区|99久久er这里只有精品|亚洲自偷自拍另类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