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聯系惟恒 在線咨詢 在線下載

國際知識產權制度變革對中國有何影響?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行業資訊

國際知識產權制度變革對中國有何影響?

發布時間:2016.03.11 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雜志

原標題:國際知識產權制度變革對中國的影響

  鑒于知識產權立法的歷史考察與國際現狀分析,無論何時采取何種途徑方式,中國知識產權制度及其立法都要尋找和突出知識產權、自身文明傳統、國際化三者的有機結合,既符合國情需要不斷發展壯大,又普適于國際知識產權制度,更好地維護權益,實現和諧共贏。

  關鍵詞:知識產權 制度 法規

  國際新國際貿易體制的奠定,信息技術革命的產生及知識經濟形態的出現,都對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發展與變革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中國知識產權法規,尤其是專利法的不斷修改完善,循應歷史潮流,穩步走上國際化、現代化之路,形成了制度創新與科技發展良性互動機制,有力推動了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

  二戰后雅爾塔國際體系建立以來,以電子信息、生物工程與新型材料為代表的新技術革命對社會發展產生巨大影響,知識經濟全面興起。各國順應知識經濟大潮,陸續重新修訂或制定知識產權法,創新知識產權制度,使知識產權國際化成為一個普遍關注的問題。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的產生和發展,也在這樣的國際大背景下,順應歷史潮流,不斷修改調整而日臻完善,“推動了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

  一、知識產權制度歷史變革循序漸進

  知識產權制度是近代商品經濟和科學技術發展的產物。從17世紀資產階級革命到19世紀全球化經濟貿易體系形成,近代知識產權制度興起,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在歐美國家陸續產生。這三項法律尚未以知識產權的名義實現體系化,都是以單行法的形式出現,既沒有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典, 也沒有將各個法律進行整合而編入民法典。

  大陸法系國家繼承了古羅馬法典傳統。近代民法典的模范德國民法和法國民法,其編纂活動分別完成于19世紀初葉與末期,該法典體系取材于羅馬法的《學說匯編》和《法學階梯》。這些國家的知識產權立法在民法典編纂前就已基本就緒,且新興的財產權制度又多仿照英國制度而設,因此近代歐洲大陸的主流民法典未能把知識產權制度納入自身體系中。

  20世紀以來,大陸法系一些國家試圖將知識產權制度編入國家民法典,并在90年代掀起第二次民法典編纂運動中形成浪潮。已經完成或準備規定的立法案例有意大利民法典(1942年)、荷蘭民法典(1992年)、俄羅斯民法典(1994年)、越南民法典(1995年)。歸納起來,它們主要有兩種做法: 一是將知識產權的相關規則全部納入民法典,實質上是法律規范的位置平移。其中,著作權法多為私法規范,采取整體編入未嘗不可,而對于含有諸多公法規范的工業產權法來說,很難在立法技術層面做出妥善安排,越南民法典就凸顯了這種缺陷。二是從各類知識產權中抽象出共同適用規則和若干重要制度規定,納入民法典,但同時保留各專門法。此類方式以意大利民法典為代表,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私權立法的形式美和純潔性,但實質意義不大,且實用中多有不便。

  與上述做法不同,法國尋求另外一種途徑,即編纂專門法典。1992年,法國將23個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單行法規整理匯編成統一的法典,成為國際知識產權領域的首個專門法典。法國知識產權法典既是回應知識經濟、科技發展實現制度創新的成果,也是法國大革命以來二百多年立法經驗的結晶??上У氖?,該法典沒有改變自身民事特別法的基本地位和本質屬性。這說明,在立法技術上,法國知識產權法典是各類法規的匯集,是專門法規的系統化,但沒有改變知識產權制度作為民事特別法的根本屬性。盡管如此,法國立法案例所取得的成就是突破性的。

  作為傳統的大陸法系國家,在充分借鑒國際知識產權制度得失的基礎上,中國目前已制定4門知識產權專門法律,18部知識產權專門法規,在《民法通則》、《外貿法》、《海關法》、《刑法》等有關法律和《獸藥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中規定了知識產權的內容,既“符合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國際通則”,又“門類比較齊全”,程序嚴謹,易于操作,為知識產權立法和制度創新積累了有益經驗和做法。

  二、新時期知識產權制度國際化進程加速推進

  上個世紀70年代,隨著布雷頓森林體體系的瓦解, 經濟全球化、多極化、知識化發展勢頭愈發明顯和強勁, 新的國際貿易體制得以形成,知識主導的“以高新技術產業為第一產業支柱、以智力資源為首要依托的智能型經濟”,深刻地影響到21世紀的格局。這是知識產權制度不斷調整完善、加速推進國際化的經濟基礎。

  在推動知識產權制度國際化進程方面,關貿總協定及其后繼組織--世界貿易組織扮演著重要角色。關貿總協定的基本目標是,通過最惠國待遇,削減乃至取消關稅和其它他貿易壁壘,達到貿易自由化,以便充分利用各國貿易資源擴大商品的生產交換。與其它國際公約和國際組織不同,關貿總協定將“知識產權保護”納入國際貿易體系之中。烏拉圭回合談判指出,在關貿總協定框架內解決知識產權問題,并非知識產權法的協調,而是消除因部分國家未能將自身知識產權制度及保護力度提高到國際標準而造成的貿易扭結現象。繼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之后,關貿總協定(世界貿易組織)成為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重要平臺,東西方國家、南北世界利用這兩個平臺圍繞知識產權議題所開展的斗爭與妥協,直接制約影響了知識產權制度的總體發展。

  在關貿總協定框架內,各國終在1993年形成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并將《協定》載入《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最后文件》?!吨R產權協定》最終生效,標志著知識產權制度步入統一標準的新的歷史發展時期,為推動協調各國知識產權立法、司法活動起到重大作用。在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方面,發展中國家因此既不得不面對新國際貿易體制機制帶來的壓力,又擔心高標準保護可能造成沉重的行政和財政負擔。但戰略上來看,知識產權制度一體化不僅是一種國際趨勢和潮流,知識產權保護也是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新興工業國家經濟發展和科學進步的內在需求與要求,是它們自身發展的需要。所以,發展中國家接受《知識產權協定》不是全面讓步,而是有償交換,是從戰略長遠考慮來對待這把雙刃劍的。對于知識產權協定,從1991年形成“鄧克爾文書”草案一直到1994 年4月15日最后簽署,“始終是國內知識產權界所關注的重要國際法文件”。中國正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接受《知識產權協定》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當前,知識經濟勃興發展,知識產權大行其道。知識產權作為“制度文明的典范”,越來越國際化并被世界不同文明認可,對激發國家、社會和人發明創造的潛力,推動科技進步與文化繁榮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國際化背景影響下中國知識產權制度日益完善

  對中國而言,真正意義上的知識產權制度始于清朝末年。當時清政府實行新政,向西方學習,在外國法律專家的幫助下頒布了《商標注冊試辦章程》、《大清著作權律》、《振興工藝給獎章程》等法令。北洋政府和民國政府雖然也制定過相關律令,但因歷史時勢環境而流于形式。新中國成立后,發布了一些政務規章來保護知識產權,但長期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規范。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實行改革開放,緊隨國際知識產權形勢的發展變化,抓住知識經濟、科技發展的強勁勢頭,加強了知識產權立法工作,迅速建立了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體系。主要法律有《商標法》(1982 年)、《專利法》(1984年)、《著作權法》(1990 年)、《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等。同時,中國積極參加知識產權國際體系,加入的主要國際公約有《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1980年)、《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1985年)、《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1989年)、《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1992 年)、《世界版權公約》(1992年)、《保護唱片制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復制日內瓦公約》(1993年)、《專利合作條約》(1994年)等,并于2001年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成為《知識產權協定》的締約方。

  “入世”前,中國全面修訂了著作權法(2001年)、專利法(1992年、2000年)、商標法(1993年、2001年), 頒布了《特殊標志管理條例》(1996年)、《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1997年)、《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2001年)等,使其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和水平達到了《知識產權協定》所規定的要求。入世后,中國又相繼制定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2002年)、《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2004年)、《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2006 年),《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2004年、2009年)等涵蓋知識產權保護主要內容的法律法規。2008年,中國發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標志著我國將民族創造精神與國家發展緊密結合起來,把知識產權制度建設與國家中長期發展目標結合起來,極大地豐富了知識產權制度的內涵”。同年底,歷時4年準備,中國再次修訂《專利法》。此次修改,是根據中國自身實踐的體會,根據實際需要對《專利法》主動作出的一次修改,是“中國專利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傊?,從20世紀80年代到21世紀初, 中國的知識產權制度僅用20年的時間,就實現了從低水平向高水平的發展,實現了從本土化向國際化的轉變,“在知識產權史上,中國完成所有這一切的速度是獨一無二的”,成就是“舉世矚目的”。新世紀頭十年,中國又緊跟形勢、駕馭潮流,做了大量重要的知識產權制度補充與修訂,“知識產權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歷史性提升”。

  中國既是具有特質傳統文明的發展中國家,又是一個新興工業化國家,在知識產權制度國際化進程中,積極在發展的不同階段結合重點任務有針對性地制定不同的戰略措施。在立法過程中,充分考慮了現實利益,具有前瞻性,總體上做到了既遵循國際公約規定,保護外國的高新技術,又推動國際合作,保護本國的傳統知識。加入世貿、健全知識產權保護的中國,經濟發展越來越依賴以科學技術為主要支撐,知識已成為生產力發展和經濟增長的發動機,成為競爭未來的關鍵和決定力量。

  四、結論

  正如前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稱贊專利一樣, 知識產權就是“澆在智慧火花上的利益之油”。知識產權制度的特征,突出表現為與時俱進的時代性、無限潛力的知識性和獨一無二的專利性。它從誕生到勃興只有三、四百年時間,但歷經工業革命到信息革命不同時期,基于科技而生,緣于科技而變,其本身就是法律制度與科學技術相互作用、相互結合、相互創新的過程。中國當代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始于20世紀80年代,完善于90年代,變革于世紀之初,成熟于現在。經數次修訂, 全面實現了制度的現代化創新,順利與國際接軌。中國在知識產權立法過程中,始終關注科學技術發展的時代性、適用性和前瞻性,不斷加快制度創新,推動了生產力極大解放和發展。因此,中國的知識產權制度是在國際知識產權制度大框架下,立足本國實際和憲法等基本法律,通過法律制度的創新發展去推動科學技術的現代化飛躍發展的。

  總之,各國知識產權制度的選擇與發展,不僅受傳統與文化的影響,還取決于法律與政治的均衡, 而且涉及立法規則、政治意愿、設計技巧、衍生轉化的運用。鑒于知識產權立法的歷史考察與國際現狀分析,無論何時采取何種途徑方式,中國知識產權制度及其立法都要尋找和突出知識產權、自身文明傳統、國際化三者的有機結合,既符合國情需要不斷發展壯大,又普適于國際知識產權制度,更好地維護權益, 實現和諧共贏。(范建永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司)  


本文共分 1
分享到:
上一篇:騰訊訴“快看影視”侵權一審有果
下一篇:工商總局:中國企業運用商標注冊“走出去”意識有待提高
在線客服
亚洲精品自拍aⅤ在线|51精品国产人成在线观看|人妻无码中文字幕第一区|99久久er这里只有精品|亚洲自偷自拍另类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