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和版權有什么區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商標代理
商標是一種法律用語,是生產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煉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服務上采用的,未來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區有顯著特征的標志,一般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經國家核準注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
也就是說商標是企業打入市場的一張名牌,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那在注冊商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商標的使用過程中有沒有什么禁忌?
對于商標和版權,很多人不清楚二者的異同,在注冊商標申請過程中,經常出現的一個情況是申請人在向國家申請商標專用權的識貨總會有資深商標顧問建議同時做版權登記;那么此中版權與商標權兩者之間到底是什么樣的關系:要搞清楚這兩者之間的關系,必須要明白以下幾個問題:
首先,商標權與版權的概念
商標權是指商標注冊人取得的在指定商品或服務上獨占地、排他地使用商標的權利。而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于區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簡而言之就是用在產品或者服務上的標記,即牌子。
著作權,又稱為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人生權利的總稱。
其次,二者的保護對象
商標保護的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起來的標志,商標權的保護是基于區分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
著作權保護則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著作權的保護基于作品的獨創性。
第三,二者的保護方式
著作權一般自動產生,不需要經過某些特別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我國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組織是以作品的完成為著作權產生的標志而不是發表時。我國商標權的獲得必須履行商標注冊程序,而且實行申請在先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第四:商標和版權有什么區別?
1、申請機構不一樣。
商標是通過商標局進行申請的,版權是通過中國版權登記中心進行登記的。
2、保護期限不同。
商標的期限只有10年有限期,超過10年需要進行商標續展。而版權進行登記之后,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死后50年。
3、客體不同。
商標是區別同一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經營者并表明商品或者服務質量的商標標識本身。而版權(著作權)是針對文字、音樂、藝術、科學創作等原創的保護。
第五:商標與版權有哪些相似的地方?
1、商標權和版權同屬知識產權,并且都是對無形資產的保護。
2、商標權和版權都會受到時間和地域的限制。
第六,商標權與版權沖突的表現
商標權與著作權發生沖突通常是申請的商標的著作權歸屬不明,在申請人將此作品作為商標申請時出現了著作權人主張該商標著作權屬于自己,而商標申請人并未經授權或能舉證出該商標著作權屬于自己的權利證明,從而產生基于商標作品的著作權之爭。
因此,當有人提出商標申請侵犯自己的著作權利時,申請人就需提供該商標的著作權利的證明材料,如果申請人不能提供而權利主張者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商標申請酒會產生麻煩;而到目前為止,最有效、最便捷的方式就是著作權登記證明,所以商標申請的同時做著作權登記的意義便在于此,即保證基于商標的著作權屬于自己,商標申請便不會出現著作權利歸屬之爭的問題。
第七,商標權與著作權沖突的解決
如果商標產生基于商標作品的著作權之爭,根據《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如果著作權利人對注冊商標有異議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也可以請求法院判令商標權人停止使用其注冊商標。
由于商標資源相對有限、自主創新意識不強加之經濟利益驅動、立法疏忽等原因,商標權與著作權的沖突頻繁發生。因此,在出現著作權與商標權或者與其他權利沖突的時候,著作權的確權顯得尤為重要;雖然著作權實行自動保護,但由于這種自動保護在確權時不能起到著作權的權利的有效證明作用,也即著作權自動保護存在確權的弊端。所以為了避免著作權利的不明,在商標注冊的同時先做版權的登記,正是保證商標權不出現問題的最好解決方法。
我國《商標法》規定,如果別人用你的作品進行商標注冊,那么我們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在條件充足的情況下,建議將版權和商標同時注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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