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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變更
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商標注冊人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商標局核準變更申請后,發給商標注冊人相應的變更證明。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注冊人必須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辦理。
商標變更所需文件
1、 商標變更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
2、 商標變更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變更申請書;
3、 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或蓋鮮章的復印件;(變更注冊人名義)、 營業執照復印件;
4、 商標注冊證書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注: 變更注冊人名義的證明文件應由當地企業主管部門或當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每份申請應附證明文件一份,如果所附證明文件是復印件,應由發證機關簽章或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一家企業多個商標一并變更,只需附送一份原件。
商標變更的程序
商標變更完成所需的時間大約為6個月左右,整個流程分為申請、審查、公告、核發變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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