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荔灣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落戶和認定通過獎勵申報指南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項目申報
一、申報依據
《廣州市荔灣區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實施辦法(試行)》(荔府規〔2018〕2號)
二、申報條件
本辦法所指的高新技術企業,指企業住所(注冊地)設荔灣區的并實際運營,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三、扶持標準
(一)落戶獎勵:2017年1月1日后新遷入荔灣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實際運營一年以上且年營收2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實際運營一年以上且年營收2000萬元以下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認定獎勵:對2017年1月1日后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且年營收超過5000萬元(含)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落戶獎勵
1.《荔灣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落戶和認定通過獎勵申報書(2019年度)》;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申報書時帶原件備查);
3.企業銀行開戶許可復印件(交申報書時帶原件備查);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2018年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暫無高企證書,可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下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公示文件并截屏蓋章);
5.地址變更證明;
6.2018年年度審計報告或有資質的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營收證明。
(二)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獎勵
1.《荔灣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落戶和認定通過獎勵申報書(2019年度)》;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申報書時帶原件備查);
3.企業銀行開戶許可復印件(交申報書時帶原件備查);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2018年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暫無高企證書,可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下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公示文件并截屏蓋章);
5.2018年年度審計報告或有資質的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營收證明。
(三)紙質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1.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膠裝成冊,各種附件材料分類置于申報表后面。同步將電子版(PDF格式,按“專題名稱+企業全稱”命名)發送至我局科技科郵箱gzlwkj@126.com;
2.所有紙質申報材料需企業屬地街道蓋章推薦,按規定的順序膠裝,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每份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
五、申報時間
2019年4月10日—4月30日
六、申報程序
區科工商信局受理申報書,組織審核、評審、報區政府審批并會同區財政局下達專項資金。
七、受理地點及聯系人
受理點:廣州市荔灣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科技發展科
地 址:廣州市荔灣區東漖南路中段東漖南村638號荔灣區科工商信局507室
聯系人:聞志暉
電 話:020-81376806
八、獎勵資金的使用
獎勵資金由企業統籌使用,獲得資金的申報單位要切實加強對獎補資金使用的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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