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關于開展2019年 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評定工作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項目申報
各駐穗金融機構、地方金融機構組織、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及符合申報條件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第二次修訂)》(穗金融規〔2019〕3號,見附件1),我局將開展2019年度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定工作的政策和依據
高層次金融人才評定工作依據《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第二次修訂)》(穗金融規〔2019〕3號)的相關規定和程序執行,并對照《2019年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目錄及評定標準》(穗金融〔2019〕12號,見附件2)相關標準,按 “金融領軍人才”“金融高級管理人才”“金融高級專業人才”和“金融柔性引進人才”四類人才評定。
二、評定的范圍
“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重點支持四類人才,包括金融領軍人才、金融高級管理人才、金融高級專業人才和金融柔性引進人才。
(一)金融領軍人才:符合廣州金融領軍人才申報標準之一,具有全球視野、通曉國際規則,在國內外金融業實務界、理論界具有較大影響力或擁有行業領軍地位,對行業起到良好示范引領作用的人才。
(二)金融高級管理人才:擔任駐穗金融機構、地方金融機構組織、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副職以上領導職務,其管理的機構或組織對廣州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較大貢獻,對廣州重大項目建設、綠色金融、普惠金融等有較大的資金支持和融資成效的人才;以及在駐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庫從事金融研究工作并擔任副職以上領導職務,研究成果對廣州經濟金融發展有較大貢獻的人才。
(三)金融高級專業人才:從事行業研究、普惠金融、綠色金融、金融科技、供應鏈金融、風險管理、保險精算、國際金融、金融要素交易市場、知識產權融資、航運金融等廣州金融市場亟需的業務人才。
以上三類人才包含現有的和引進的人才。
1.在本辦法申報有效日期截止前,在駐穗金融機構、地方金融機構組織、金融行業自律組織、金融監管部門連續工作三年以上,現在我市工作,并與所在金融機構、地方金融機構組織、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可申報現有的人才。在本辦法申報有效日期截止前兩年內,從外地引進我市工作,并與所在金融機構、地方金融機構組織、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可申報引進的人才。上述人才可根據《目錄及評定標準》申報各類金融人才。
2.在駐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庫從事金融研究工作、在駐穗新聞媒體機構從事金融宣傳工作、上市公司擔任董秘并滿足上述工作年限及合同要求,可根據《目錄及評定標準》分別申報現有的或引進的行業研究人才、文化金融人才、上市公司資本市場發展人才。
(四)金融柔性引進人才:擁有博士學位并且在國外知名金融機構連續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擁有碩士學位并且在國外知名金融機構連續工作15年及以上,與廣州金融機構簽訂服務協議,能協助廣州的金融機構開展戰略研究、經營管理、風險控制、產品研發、資產管理、金融科技、國際業務等工作。
三、申報事項
(一)申報方式。
為了使申報工作更加精簡、高效和便捷,減輕申報單位和個人的工作負擔,今年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項目首次實現網上申報。網上申報地址: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783760048
(二)申報材料與要求。
網上申報由用人單位進行填寫并代為提交,申報材料包括:《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評定申報表》、《2019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信息表》、《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單位承諾書》,附件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加蓋公章并彩掃上傳)。附件證明材料一般應包括:
(1)學歷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證書;
(2)身份證、護照或其他相關身份證明材料;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勞動合同或聘書、聘用協議;
(4)個人完稅證明;
(5)可以證明申報人對廣州經濟社會發展貢獻、行業影響、經營能力、行業業績、任職履歷、職稱學歷或專業認證的證明材料;
(6)用人單位為非公經濟組織或社會組織的,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7)申報人銀行賬號、開戶行、戶名等相關信息;
(8)其他需要提交的補充材料。
(三)相關資料下載。
穗金融規〔2019〕3號、穗金融〔2019〕12號文詳細內容及《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評定申報表》、《2019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信息表》、《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單位承諾書》樣式,可登陸廣州金融網http://jrjgj.gz.gov.cn查閱和下載。
(四)申報截止時間與聯系方式。
請有意申請人才評定的機構(組織)按上述材料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2020年2月7日(星期五)。聯系人:梁小敏、肖邵方、宋蕭爽;電話:83171652、83526941、83526939。
四、注意事項
(一)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評定申報表填報要求:小四仿宋、行間距15磅;
(二)資料填報完整、真實、準確,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該單位和個人的申報資格;
(三)申報人必須準確填報銀行賬戶相關信息,如因賬戶信息不準確導致不能撥付補貼,由申報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補貼資金撥付到個人賬戶后,請按照我市個人所得納稅要求自行繳稅;
(五)補貼資金??顚S?、全額到人。
附件:
附件1: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第二次修訂)》的通知.pdf
附件2: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9年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目錄及評定標準》的通知.pdf
附件3:2019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評定申報表-金融領軍人才.doc
附件4:2019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評定申報表-金融高級管理人才.doc
附件5:2019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評定申報表-金融高級專業人才.doc
附件6:2019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評定申報表-金融柔性引進人才.doc
附件7:2019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信息表-金融領軍人才.xlsx
附件8:2019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信息表-金融高級管理人才.xlsx
附件9:2019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信息表-金融高級專業人才.xlsx
附件10:2019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信息表-金融柔性引進人才.xlsx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聯系人:梁小敏,聯系電話:83171652、13826031638;
聯系人:肖邵方,聯系電話:83526941、15915803259;
聯系人:宋蕭爽,聯系電話:83526939、1861737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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