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網絡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新聞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0年網絡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
扶持領域
第一類、第二類主要包括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醫療、智能制造、航空航天、電子政務等行業和領域的企事業單位,以及為其提供網絡安全技術、產品和服務的企事業單位等;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中央企業所屬下級單位、子公司可作為獨立申報主體。第三類主要包括技術創新或試點示范區運營、管理機構。
具體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第一類、第二類主要包括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醫療、智能制造、航空航天、電子政務等行業和領域的企事業單位,以及為其提供網絡安全技術、產品和服務的企事業單位等;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中央企業所屬下級單位、子公司可作為獨立申報主體。第三類主要包括技術創新或試點示范區運營、管理機構。
(二)申報對象。第一類、第二類包括圍繞新型基礎設施典型應用場景,支撐本單位或用戶建設的網絡安全技術系統或平臺。第三類包括地市級及以上各類技術創新或試點示范區。
(三)遴選要素。主要包括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可推廣性。優先推薦在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龍頭企業復工復產、產業鏈供應鏈護鏈保供、網絡安全保障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項目和區域優勢明顯、產業基礎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創新要素聚集的創新平臺。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中小微企業的項目。
(四)各申報主體牽頭或參與聯合申報的總數原則上不超過2個。多個申報主體聯合申報的,參與申報的主體數量不超過3個。
(五)已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試點示范項目的不可重復申報,未建及在建項目不可申報。
(六)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可進行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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