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特斯拉侵犯知識產權嗎?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商標代理
近日,家住武漢的朱先生(應本人要求匿名)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通過拼多多平臺“限時秒殺”頻道的“萬人團”特斯拉活動成功搶購一輛特斯拉Model 3汽車。然而,在交付之際,朱先生被告知其涉嫌違反了特斯拉公司“禁止轉賣”的有關規定,隨后,該訂單被特斯拉公司取消。
對于朱先生的遭遇,拼多多“秒拼”事業群負責人“樂?!被貞?,車輛是特斯拉公司官方正品,沒有知識產權風險,平臺補貼也是實實在在的。對于特斯拉公司拒絕交付的行為,拼多多表示遺憾,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并將積極落實車輛交付工作。
事實上,“萬人團”特斯拉活動在今年7月啟動時,就已經引發了爭議。當時,特斯拉公司發文稱未與拼多多進行合作。對此,有觀點就認為,拼多多發起團購活動不僅涉嫌侵犯了特斯拉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還有可能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特斯拉公司依據公司政策取消用戶訂單具有合理性。然而,也有很多專業人士認為既然車輛是正品,法律并沒有禁止平臺的現金補貼,那么用戶的訂單就不應該被取消。
團購汽車受到關注
今年7月,連鎖汽車銷售機構宜買車在拼多多上推出了 “萬人團”特斯拉拼團活動,特斯拉Model 3汽車的拼團價格為每臺25.18萬元,而同款車型的官方指導價在減去新能源汽車補貼后為27.155萬元,拼多多平臺上的價格比官方售價優惠近2萬元?;顒影l起后,迅速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然而,特斯拉公司7月21日在微博上的回應卻將該活動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特斯拉公司回應稱,特斯拉公司未與宜買車或拼多多就該團購活動有任何合作,也未與宜買車或拼多多有過任何形式的委托銷售服務。
拼多多隨即回應稱,車輛是正品,補貼也是真的。
不過,拼多多的回應并未完全打消人們的疑慮。有觀點認為既然特斯拉公司明確表示其未與拼多多或宜買車就該團購活動進行任何合作,那么拼多多不僅可能侵犯了特斯拉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其相關宣傳行為也可能被推定為具有借特斯拉公司聲譽增強自身市場經營利益的意圖,涉嫌構成虛假宣傳或“搭便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對此,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游云庭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認為,如果拼多多的團購最終讓消費者買到了假冒的特斯拉產品,則構成商標侵權。但現在該活動是消費者通過特斯拉官網支付定金,然后由宜買車代消費者支付尾款,指向的是官方正品,所以拼多多不構成商標侵權。另外,拼多多在活動頁面顯示的是特斯拉汽車,但并沒有說和特斯拉公司進行了直接合作或者獲得了特斯拉公司的授權,所以很難認定拼多多構成虛假宣傳或“搭便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對此,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翟巍表示認同。他表示,要認定拼多多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前提是,其在宣傳中表示與特斯拉公司進行了直接合作或者獲得了特斯拉公司的授權,但如果只是說通過該平臺成功購買特斯拉汽車可以獲得2萬元補貼,在這種情形下,很難認定拼多多構成不正當競爭。
此外,還有觀點認為,拼多多“萬人團”活動和補貼2萬元現金的行為可能構成對特斯拉公司直銷模式的不正當競爭,對此,游云庭也不認同。在他看來,目前,我國保護商業模式的主要依據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即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如果特斯拉公司要證明自身商業模式可受保護,就要證明拼多多的行為違反了商業道德。但給消費者現金補貼有益于消費者權益,所以將這種補貼行為認定為違反商業道德的可能性較小。
取消訂單是否合理
在反復同拼多多和宜買車確認車輛是正品,不涉及知識產權侵權風險后,朱先生將25.055萬元車款先行支付給了宜買車,隨后自己在特斯拉公司官網訂購,簽署訂購協議并支付定金1000元。按照和用戶的約定,宜買車將剩余款項27.055萬元支付給特斯拉公司,其中包括拼多多與商家補貼用戶的2萬元。
樂福告訴記者,經與朱先生的溝通,朱先生主動告知了特斯拉公司自己接受了拼多多的補貼,但訂單確系其本人獨立下單,并同特斯拉簽訂了訂購合同,并保證不會轉賣只會自用。然而,朱先生仍被特斯拉公司告知其涉嫌違反了特斯拉公司的“禁止轉賣”規定,隨后訂單也被取消。朱先生還被告知,如果想要車輛重新交付,要么去特斯拉公司官網重新下訂單,要么起訴特斯拉公司。
記者就該團購活動聯系特斯拉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特斯公司已經注意到了這一團購活動,但公司采取的是直營模式,未授權他人進行車輛銷售,如果一經發現用戶通過該方式購得車輛,相關訂單將會被取消,建議消費者直接在公司官網下訂單。
對此,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認為,約定本身并不違規,也是合法有效,但訂購條款并未禁止消費者購車時找第三方代付。消費者在特斯拉官網下單購買車輛,拼多多及宜買車在整起事件中僅在支付環節,為消費者提供補貼,作為代付方替消費者完成了支付。這種代付方式是為了保障平臺補貼消費者購買行為的真實性,本質上而言,消費者與拼多多及宜買車達成了“墊付協議”,拼多多及宜買車的代付行為不違法,朱先生的行為也沒有違反“禁止轉賣”條款。
此外,在北京朗誠律師事務所主任武峰看來,發生兩個或兩個以上買賣合同關系才叫轉賣,在該事件中并不存在“車輛先賣給拼多多,拼多多再賣給消費者”的情況。另外,拼多多和宜買車的角色只是代消費者支付購車款,法律并不禁止這一行為。在保證通過拼多多團購活動購買的汽車是正品,沒有侵犯特斯拉公司知識產權的情形下,消費者的采購合同不應被取消,相關售后服務也應及時跟上。
對于此次團購風波,翟巍認為,長期以來,特斯拉公司采取的都是直營模式,產品售價相對穩定,此次團購的汽車雖然是正品,不涉及假冒偽劣產品,但在一定程度上沖擊了特斯拉公司的直銷模式和定價體系,這是傳統銷售模式與電商業務的一次交鋒,在法律沒有禁止的情況下,不宜損害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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