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0~2021年度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指南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新聞
廣東省關于發布2020~2021年度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指南的通知
具體扶持方式
專題一、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專題(專題編號:20200907)
根據專家評估和審核結果,對符合條件的機構給予省新型研發機構資格認定,并對通過本次認定、符合產業重點發展方向的省新型研發機構,按內容和評估檔次給予資助,最高每家資助 1000 萬元,資助經費專用于新型研發機構的建設與發展。
專題二、粵東西北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專題(專題編號: 20200908)
根據專家評估和審核結果,對符合條件的機構給予省新型研 發機構資格認定,并對通過本次認定、地方政府重點支持、符合 粵東西北產業發展方向的新型研發機構,按建設內容和評估的檔次給予支持,資助金額最高 2000 萬元,資助經費專用于新型研發機構的建設與發展。
專題三、省新型研發機構資格認定專題(專題編號:20200909)
根據專家評估和審核結果,對符合條件的機構經專家評審后 擇優給予省新型研發機構資格認定,并按規定享受省新型研發機 構的相關政策優惠。
專題四、新型研發機構初創期建設補助專題(專題編號: 20200910)
本專題的項目采用獎勵性后補助方式擇優給予支持。根據專家評估審核結果,按照機構初始投入額度擇優給予 10%獎勵性后補助,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
具體申報條件
專題一、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專題(專題編號:20200907)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在廣東完成注冊, 可依法注冊為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和企業。
(2)具有與省相關部門、地方政府或行業龍頭企業簽訂的共建合作協議,具有一定的資產規模和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包括出資方投入,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收入, 政府購買服務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項目獲得的經費等。3 年建設期內投資規模不低于 5000 萬元(不包含申報本專題獲得的省級財政資 助經費)。
(3)具有高水平領軍人才及創新團隊,鼓勵項目組成員全職開展工作,并保證 60%以上的項目組成員在研發機構工作時間超過 100 天/年/人。全職研發人員數不低于 20 人,研發人員占在職 員工總數比例不低于 70%,碩士、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人員應占 研發人員的 40%以上。
(4)擁有開展研發、試驗、服務等所必需的條件和設施,具備解決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能力,對地方產業發展有較大促進作用。
(5)具有創新開放的體制機制。在經營決策、研發投入、成果轉化、運營管理、資源配置、人才聚集、考核評價等方面建立市場化的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創新資源中的決定 性作用,有效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具有健全的治理機制及規范 的內控管理制度。
(6)有具體的建設方案,包括功能定位、3 年建設目標、建設內容、科研優勢、人才團隊、組織架構、管理體制、運營機制、 產業化發展、分配機制、投入預算及資金籌措等內容。
(7)優先支持在高新區建立的研發機構,已認定為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請提供相關證明,國家級高新區可以作為主管單位直接推薦申報,有關申報材料須提交給當地市級以上科技部門備案。
專題二、粵東西北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專題(專題編號: 20200908)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在廣東完成注冊, 可依法注冊為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和企業。
(2)有與省相關部門、地方政府或行業龍頭企業簽訂的共建合作協議,具有一定的資產規模和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包括出資方投入,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收入,政 府購買服務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項目獲得的經費等。3 年建設期內投 資規模不低于 2000 萬元(不包含申報本專題獲得的省級財政資助 經費)。
(3)具有高水平領軍人才及創新團隊,鼓勵項目組成員全職開展工作,并保證 60%以上的項目組成員在研發機構工作時間超 過 100 天/年/人。全職研發人員數不低于 15 人,研發人員占在職 員工總數比例不低于 70%,碩士、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人員應占 研發人員的 30%以上。
(4)擁有開展研發、試驗、服務等所必需的條件和設施,具備解決制約地方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能力,對地方產業發展 有較大促進作用。
(5)具有創新開放的體制機制。在經營決策、研發投入、成果轉化、運營管理、資源配置、人才聚集、考核評價等方面建立市場化的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創新資源中的決定 性作用,有效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具有健全的治理機制及規范 的內控管理制度。
(6)符合廣東省戰略發展布局和粵東西北地方支柱產業發展需要,有詳細的 3 年建設方案,包括功能定位、建設目標、建設內容、科研優勢、人才團隊、組織架構、管理體制、運營機制、 產業化發展、分配機制、投入預算及資金籌措等內容。
(7)優先支持在高新區建立的研發機構,已認定為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請提供相關證明,每個地市可作為主管單位推薦申報 2 家。除了各地市推薦外,國家級高新區也可以作為主管單位推薦 1 家。各地市應優先推薦在高新區的新型研發機構。
專題三、省新型研發機構資格認定專題(專題編號:20200909)
申報省新型研發機構的單位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申報單位須以獨立法人名稱進行申 報,可以是企業、事業和社團單位等法人組織或機構。
(2)在粵注冊和運營。注冊地在廣東,2019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注冊,主要辦公和科研場所設在廣東。具有一定的資產規模和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珠三角地區申報單位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 支出不低于 500 萬元(粵東西北地區申報單位不低于 200 萬元), 占年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 30%。
(3)具有高水平領軍人才及創新團隊,研發人員不少于 20 人,其中全職研發人員占研發人員總數比例不低于 50%,研發人員占在職員工總數比例不低于 70%,碩士、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 人員應占研發人員的 30%以上。
(4)具備進行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的科研儀器設備及固定科研場地等研發基礎條件,擁有科研儀器設備原價總值不低于 200 萬元,固定科研場地面積不低于 600 平方米。
(5)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現代的管理體制,擁有明確的人事、 薪酬、行政、經費、內控治理等內部管理制度。
(6)運行機制高效。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市場化的決策機制、高效率的成果轉化機制等。
(7)引人機制靈活。包括市場化的薪酬機制、企業化的收益分配機制、開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機制等。
(8)業務發展方向明確,符合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需求,以研發活動為主,具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清晰的發展戰略。
(9)已認定為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請提供相關證明。
專題四、新型研發機構初創期建設補助專題(專題編號: 20200910)
(1)對全省或地方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技術研發、 成果轉化、對外服務等方面成效顯著,能夠提供 3-5 項具有代表性 的科研成果(列舉實例)。
(2)近 5 年內承擔過省級及以上科技項目或具有承接國家重大項目的能力。
(3)具備進行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的科研儀器設備及固定科研場地等研發基礎條件,擁有科研儀器設備原價總值不低于 200 萬元,固定科研場地面積不低于 600 平方米。能夠面向中小型科 技企業及社會公眾提供公共技術服務。
(4)具有較強的人才團隊和科技成果轉化及(或)企業孵化能力,已創辦或孵化了科技型企業。
(5)建立起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良好的運行機制;
(6)須提交新型研發機構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初始經費投入年度審計報告,初始經費是指自機構注冊成立以來所投入到機構建設中實際支出的費用。其中,珠三角地區申報單位研究開 發經費投入不低于 500 萬元(粵東西北地區申報單位不低于 2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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