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東莞市發明專利資助項目(第二批)申報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新聞
關于受理2020年東莞市發明專利資助項目(第二批)申報的通知
具體扶持方式
國內授權發明專利每件資助不超過5000元,獲得過國家知識產權局費用減緩的,每件資助不超過2000元;獲美國、日本、英國、歐盟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不超過20000元;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港澳臺除外)獲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不超過10000元;獲得港澳臺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不超過5000元;同一技術方案最多資助2個境外國家或地區的專利授權。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申請境外發明專利并進入國家階段(國外)的,每件資助不超過5000元。
國內外發明專利已經授權且符合上述資助范圍(授權日期以授權公告日為準),但未能在本次受理期限內拿到專利證書的,如能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授權證明,并出具本人或企業有效簽章的說明,可以在本批次受理。
符合本次項目受理范圍的資助申請須在本批辦理,今后將不再受理。
對上述資助,實行最高資助額限制,具體如下:
1.同一個人同一年度三項資助數量分別不超過5件;
2.對事業單位和被列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專利示范優勢企業、市新型研發機構等名單的企業,同一企事業單位同一年度三項資助額分別最高不超過30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對其他企業同一年度三項資助合計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對于被確認存在非正常專利申請、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等不規范行為的專利申請人,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再給予發明專利資助。
具體申報條件
(一)受理范圍
1.授權公告日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的國內授權發明專利。
2.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獲得授權的境外發明專利。
3.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進入國家階段(國外)的PCT國際專利申請,已經享受過東莞市資助的PCT申請不再資助。
(二)資助對象
專利權人以本市地址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或進入國家階段(國外)的PCT國家專利申請,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本市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
2.本市戶籍的居民;
3.截至申請本項目資助,在本市工作且連續購買社會保險2年以上(含2年)的個人;
4.本市全日制中小學和高等院校在校學生。注意:專利權(申請)人為兩人或以上的專利,按第一專利權人申請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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