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顏觀色”傍上“茶顏悅色”,被判賠170萬!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品牌策劃
4月26日上午,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發布“茶顏悅色”起訴“茶顏觀色” 不正當競爭侵權法院一審判決書。法院判決“茶顏觀色” 方面敗訴,停止在全國范圍內與“茶顏悅色”相同或近似裝潢的廣告宣傳、加盟許可招商宣傳、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向“茶顏悅色”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累計170萬元。
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截圖
根據判決書披露,2020年8月17日,湖南茶悅文化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茶悅公司)作為原告將廣州洛旗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旗公司)、廣州凱郡昇品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郡昇品公司)、長沙市天心區劉瓊飲品店(以下簡稱劉瓊飲品店)作為被告,以被告使用與原告相同或近似裝潢標識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其中,原告茶悅公司訴稱:
原告法定代表人呂良創作了“茶顏悅色”新中式鮮茶品牌相關商標標識、品牌宣傳文案、飲品名稱、門店裝潢等作品,從2013年12月28日在長沙開設第一家“茶顏悅色”新中式鮮茶門店,推廣中國風“茶顏悅色”茶飲料品牌。
原告“茶顏悅色”茶飲獨特的飲品制作、裝潢設計、飲品命名、宣傳文案、特色促銷,經長期統一大量使用與宣傳,已在相關消費者群體中有一定影響,使相關公眾將其裝潢整體營業形象與原告經營的“茶顏悅色”茶飲聯系起來,屬于有一定影響的裝潢。
2017年以來,洛旗公司與凱郡昇品公司共同在其公司官網、微信公眾號上使用與原告裝潢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設計,如模仿原告飲品菜單、飲品名稱、標識、文化標語、門店裝潢設計進行茶飲料廣告宣傳,并積極對外進行加盟許可招商業務的宣傳與推廣,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侵權。
除此之外,洛旗公司與凱郡昇品公司還實際對外開展了加盟連鎖許可經營業務,統一使用了與原告裝潢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一同構成不正當競爭侵權。
對此,被告洛旗公司辯稱:
(一)原告商品裝潢只限于茶飲料杯。1、原告在岳麓區法院另案中主張只銷售茶飲料,并不提供服務,故其裝潢只是茶飲料杯。2、原告在本案中主張的飲品制作、飲品命名、宣傳文案、特色促銷等諸元素并未附著在商品或商品包裝上,不構成其茶飲料的商品裝潢。3、原告的茶飲料杯裝潢多變,不具有穩定性,不能構成有一定影響的裝潢。3、被告飲料杯與原告飲料杯裝潢差別較大,不構成相同或近似。
(二)退一步講,原告訴請所主張的各元素,包括紙杯、各門店裝飾等,均風格不一,缺少相同元素,缺少共性。
(三)即使被告元素與原告相似,其相關標識系作為商品商標的擴展性使用,不應當被納入本案裝潢保護范圍。
(四)被告使用的茶顏悅色字體并非原告所稱的其自創的“茶葉體”而系“靜月體”,被告取得“靜月體”字體權利人的授權。
(五)被告不構成虛假宣傳,各大招商網加盟信息非被告發布,與被告無關,且被告在官網聲明了有虛假網站發布虛假加盟信息。
法院經審理后發現,洛旗公司宣傳照片無論是從構圖、場景、環境等各方面均一致,僅僅店招上仕女圖進行了改變以及將“茶顏悅色”變更為“茶顏觀色”,是通過照片修改技術進行為己所用虛假宣傳。
其他加盟網站如85餐飲創業網和5198餐飲加盟網載明了茶顏觀色的加盟信息,但并未有證據證明系兩被告公司委托網站發布。
法院由此判決:
一、洛旗公司、凱郡昇品公司停止在全國范圍內與茶悅公司相同或近似裝潢的廣告宣傳、加盟許可招商宣傳、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洛旗公司、凱郡昇品公司共同向茶悅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150萬元;
三、 洛旗公司、劉瓊飲品店共同向茶悅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20萬元;
四、洛旗公司、凱郡昇品公司在《中國知識產權報》上刊發消除影響聲明;
五、駁回茶悅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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