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21年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評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11.03 新聞來源:
一、申報產品要求
(一)近五年研發、近三年銷售的產品。
(二)擁有Ι類知識產權,產權歸屬明晰。
(三)屬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方向,生產過程符合安全和環境保護要求。
(四)每家企業申報數量不超過3項。
二、受理部門與時間要求
(一)各地級市受理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日,具體受理部門請查閱《各地級以上市名優高新技術產品申報聯系人名單》(附件5)。
(二)省高企協會受理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10日前,請各地級市受理部門統一將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協會,同時將《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評選申請表》與《地級以上市申報2021年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匯總表》電子版發送到省高新技術企協會郵箱。
三、申報材料及流程
具體要求請查閱《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評選工作流程》(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