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高新區2024年第二期博士后資助獎勵申領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項目申報
區內各博士后設站單位、區內企業:
根據《廣州開發區(黃埔區)促進人才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組通〔2024〕6號)、《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廣州開發區(黃埔區)促進人才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穗埔人社規〔2024〕2號)有關規定,現定于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開展2024年度第二期博士后資助獎勵政策兌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一)經營關系在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范圍內,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單獨入統的分公司視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規定的企業、民辦非企業或機構(機構指廣東省人民政府,廣州市人民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參與簽訂共建(或合作)協議支持建設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創新服務機構,或國家實驗室(含基地)、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依托單位,高水平創新研究院,新型研發機構,科研院所)所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分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區博士后創新中心(以下統稱“設站單位”),以及進入上述設站單位開展博士后科研或出站后在上述企業、民辦非企業和機構工作的博士后人員;
(二)符合《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聚集“黃埔人才”實施辦法》(穗埔組通〔2020〕17號)、《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青年人才博士博士后培養資助辦法》(穗埔組通〔2020〕38號)相關申領條件但尚未提出申請的,可按原政策條件和標準提出申領。
注意事項:已和我區簽訂一事一議協議,規定不得再享受區內普惠性資助獎勵政策項目的單位,不符合我區博士后資助獎勵政策享受條件。
二、本次資助獎勵項目:
(一)博士后設站資助(人才10條2.0)
(二)博士后招錄獎勵(人才10條2.0)
(三)博士后科研項目啟動經費(人才10條2.0)
(四)博士后在站生活補助(人才10條2.0)
(五)國際博士后特別資助(人才10條2.0)
(六)博士后獎勵(人才10條2.0)
(七)博士后安家費(人才10條2.0)
(八)博士后設站資助(人才高質量發展30條)
(九)博士后招錄獎勵(人才高質量發展30條)、
(十)博士后在站生活補助(人才高質量發展30條)
(十一)博士后獎勵(人才高質量發展30條)
(十二)博士后安家費(人才高質量發展30條)
注意事項:
1.符合博士后在站生活補助(人才10條2.0)政策申報條件的,可同時申報第一期和第二期。
2.資助項目中的“博士后安家費”與下列項目屬于同一事項:全球納才獎勵安家費,區內所有類別的住房補貼、購房補貼、租房補貼、租金補貼,新入戶獎勵,青年大學生新入戶獎勵、醫學人才補貼,基礎教育人才資助,人才住房租金補貼,科學家寓所,企業家寓所等。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已經申領上述各資助項目且超過安家費資助標準的,不得申請“博士后安家費”;未超過安家費資助標準的,請按扣除已申領資助金額后的差額申請,并如實告知已申領資助的項目名稱、申領時間、資助金額、資助發放部門等信息,作為證明材料一并上傳申報系統。
三、申報時間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31日。具體可登陸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https://zcdx.gdd.gov.cn/)查看相關申報指南。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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