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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CB認證?
CB體系(電工產品合格測試與認證的IEC體系)是IECEE運作的-個國際體系,IECEE各成員國認證機構以IEC標準為基礎對電工產品安全性能進行測試,其測試結果即CB測試報告和CB測試證書在IECEE各成員國得到相互認可的體系。目的是為了減少由于必須滿足不同國家認證或批準準則而產生的國際貿易壁壘。IECEE 是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產品合格測試與認證組織的簡稱。
申請CB證書
關于CB測試證書的申請,應注意以下幾點:
- CB測試證書的申請可以由申請人提交給任一覆蓋該產品范圍的“發證/認可”NCB。
- 申請人既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得到授權,代表制造商的實體。
- 申請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國家中生產產品的一個或多個工廠。
- 位于沒有IECEE成員機構的國家內的申請人/制造商/工廠需要為每份CB測試證書支付額外的費用,150瑞士法郎,以補償體系的運行成本。這一費用由受理CB測試證書申請的NCB收取,并將打入IECEE的賬戶內。
- 申請人可以要求NCB根據產品銷往國的國家差異測試產品。
制造商要獲得目標市場的產品認證包含以下程序:
- 向目標國家的NCB提交的申請;
- CB測試證書;
- CB測試報告(可以包括國家差異);
- 當目標市場的NCB要求時,向其提供產品樣品。
要求樣品的目的是為了證實產品與最初發證NCB測試的產品是一致的,而且已經覆蓋了國家差異。
CB測試證書和CB測試報告
CB測試證書是由授權的NCB頒發的正式的CB體系文件,其目的是告知其它的NCB:已測試的產品樣品被認定符合現行要求。CB測試證書不應該用于廣告,但是允許將已有的CB證書作為參考資料。
CB報告是一種標準化的報告,它以一種逐條清單的形式列舉相關IEC標準的要求。報告提供要求的所有測試、測量、驗證、檢查和評價的結果,這些結果應清楚且無歧義。報告還包含照片、電路圖表、圖片以及產品描述。根據CB體系的規則,CB測試報告只有在與CB測試證書一起提供時才有效。
如果一個NCB有必要的測試設備和技術能力,它就可以依據其他國家的國家差異測試和評估產品。這些額外的測試作為附件附在CB測試報告后,通常得到其它認可NCB的認可。
規則和程序
CB體系的規則和程序發布在以下IEC出版物上:
IECEE 01 (IECEE的基本規則和程序)
IECEE 02(CB體系的規則和程序)
IECEE 01描述了IECEE的組織、成員資格、認證管理委員會(CMC)、測試實驗室委員會(CTL)、申訴委員會、這些委員會及其官員的職能和責任,以及IECEE的全面管理。
IECEE 02描述了CB體系的作用,承認NCB和CB實驗室的標準和擴大其范圍的依據,頒發和處理CB測試證書的程序,以及使用制造商測試設施的要求。
什么是CB測試證書
該證書是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產品安全認證組織(IEcEE)認證機構委員會(CCB)統一制定的,由一個發證和認可國家認證機構頒發的文件(見下圖),與所附的測試報告一起用來通知其他國家認證機構,某種電工產品的一個或更多的樣品已經按照正CEE所采用的某個標準進行了測試,并且證明這個(些)樣品符合該項標準。 cB測試證書只有在附有有關測試報告時,方始有效,測試報告應包括按有關標準進行測試的結果,井在有要求時,還應包括按照已聲明的國家差異的測試結果。目前,IEcEnCB體系開展認證產品目錄見表1。cB測試證書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廣告或促銷活動,但CB測試證書持有者可以在業務通信中提到具有該產品的CB測試證書。截至1992年7月,cB體系成員國共有30個。他們是奧地利(AT)、 澳大利亞(AU)、比利時(BE)、加拿大(C^)、瑞士(CII)。中國(c川、原捷克斯洛代克(Cs)、德國(DE)、丹麥(DK)、西班牙(Es)、芬蘭(Fi)、法國(FU、英國(oI3)、希臘(GR)、匈牙利(nU、愛爾蘭(IE)、以色列(it)、印度(IN)、冰島(is)、意大利(r)、日本(SV)、韓國(KR)、荷蘭(NT)、挪威(No)、波蘭(PL)、瑞典(sD、新加坡(SG)、原蘇聯(s川、原南斯拉夫(YU)、美國(Us)。這30個成員國在他們申請加入IECEE一CCB成為cB體系成員時,應聲明他們認可1ECEE采用的那些IEC標準(見表2),并說明對于認可的標準中的國家差異(如有的話),目前各國說明的差異歸為兩種:與本國國家標準的差異'表示;與其集團存在差異,用"C'表示;無差異用"r'表示。(見表3)。各國聲明與相應IEC標準的具體差異內容見第四章。如出現以下情況,發證的國家認證機構可以撤銷CB測試證書:一一一濫用證書,--證書的頒發有錯誤--產品不再與測試的并在測試報告中說明的樣品相符,--證書持有者要求撤銷。當一份CB測試證書已被撤銷,發證的國家認證機構必須盡快通知CCB秘書并說明撤銷的理由。CCB秘書必須對某一份CB測試證書已被撤銷一事,通知制造廠和就有關標準參加CB體系的所有各國家認證機構,并說明撤銷的理由。每個有關國家認證機構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將在該CB測試證書基礎上所作出的國家認證或認可,予以撤回。
向CCEE申請CB測試證書的程序如下
?。ㄒ唬┥暾埲耸?/span>CB測試證書的持有者1.申請人可以是一個企業或是企業的代理人。在后一種情況下,必須提交授權申請人代表該企業辦理申請的證明文件,并且提供企業與申請人承擔同樣責任的證明文件。這些責任是指遵守:ECEE的規則和程序、CCEE章程、認證規則和程序,以及中國的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2.申請可以包括申請人所在國的一個或多個生產廠,這些生產廠制造的產品將受控于該企業。3.當在不同的國家制造相同的產品時,申請人應就每個國家他所代理的企業分別提交一份申請。4.如果申請人是在CCB的非成員國時,而且是為非成員國的企業代理提出申請時,必須對每份申請交納附加費。附加費的數額,由IECEE的管理委員會決定。除另有協議外,附加費應由處理該申請的CCEE收取,并匯寄IECEE秘書處,存入CB體系的帳戶。注:獨資企業按國外企業,合資企業按國內企業對待。
?。ǘ成暾埱暗臏蕚涔ぷ?/span>--凡具有法人地位的申請人,其產品準備銷售到世界市場時,在產品研制設計階段就要使其符合CB體系內采用的IEC標準(見表1),同時還要考慮CCB成員國的國了標準與1EC標準的差異。在申請人提交申請書和送樣前,要確認其產品符合IEC安全標準和有關的出口國國家標準的差異。--指定該機構內一位人員負責處理從cB測試證書的申請、送樣、獲證,及獲證后的有關事宜,并使其了解CB程序。
?。ㄈ┥暾埑绦?/span>1.完成申請的準備工作后,申請人向CCEE秘書處聯系,索取CCB統一印制的CB測試證書申請書(見圖2)。來函說明申請人的姓名、地址、國家注冊號(企業營業執照號)、電話、傳真及準備申請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和商標。
2. CCEE秘書處收到企業來函后,將向申請人寄送申請表格、申請程序及費用要求。
3.申請人收到CCEE秘書處寄去的cB申請書及有關資料后,按申請書的要求填好(英文打字),向CCEE秘書處提交一式四份(一份原件,三份復印件)作為正式申請,申請人保存一份復印件存檔,同時交納所需費用。
4.如果申請人需要CCEE證明其產品滿足中國或其他銷往國的國家標準與相應的LC標準的差異,那么在提交申請書的同時,可提出要求出具包括這些差異的試驗報告的申請,申請人并應交納附加的試驗費用,其、汕按收費標準的有關規定。
5.ccEE秘書處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哨下及費用后,在兩個星期內給申請人發出通知,并向所屬cB試驗室下達cB測試任務通知書(根據備cB試驗室的分工,或與有關機構商定決定承擔任務的試驗室即檢測站)。
6.申請人接到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向指定的CB試驗室寄送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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