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保護演藝版權?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行業資訊
《著作權法》明確了演藝版權的法律關系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政策法制司司長王自強指出,演藝版權就是圍繞著享有著作權的藝術作品開展的演藝活動,涉及到權利的主體、客體、內容、歸屬、行使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他認為,立法只起一個促進和鼓勵作用,產業的發展更多與市場需求相關。
演出市場涵蓋了音樂、戲劇、舞蹈等多個藝術門類,隨著文化產業的發展,演藝行業日益突出的版權問題引起業界的廣泛關注。在近日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主辦的演藝版權研討會上,來自版權行政管理部門、版權公共服務機構、學術機構等機構的相關專家從多角度探討了演藝版權的相關問題,以期提升演藝行業的版權法律意識、服務意識,創造良好的演藝行業發展環境。
明確演藝版權的法律關系
要推進演藝版權的法律服務,先要明確演藝版權的法律關系。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政策法制司司長王自強看來,演藝版權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語言,但在著作權法律語境下,其法律關系很復雜。他表示,演藝版權就是圍繞著享有著作權的藝術作品開展的演藝活動,涉及權利的主體、客體、內容、歸屬、行使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從著作權意義上來講,演藝版權的絕對權利主體是著作權人,相對權利主體是表演者和廣播組織,即作品的使用人,在使用作品的過程中付出了自己的勞動,因此,他們在使用過程中就形成了相關的權利。此外,還有絕對義務主體,即演出活動組織者,他們并沒有參與任何演出,而只是組織者,本身在使用作品中沒有產生權利。而演藝版權的客體則是各種音樂、戲劇、曲藝、舞蹈和雜技藝術作品以及對作品的表演,從演藝角度來講,其相應的權利內容就是精神權利與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經濟權利。
就演藝著作權歸屬分為自由創作的歸屬、非自由創作的歸屬和表演者權的歸屬。著作權的行使既有權利的行使,也有權利的限制。王自強介紹,權利的行使有專有使用、非專有使用以及不以權利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使用。而對于權利的限制主要是指法定許可,主要針對音樂、戲劇、曲藝、雜技作品的廣播權。而在法律責任方面,在演藝作品里,沒有刑事責任,只有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隨著演藝行業的發展,關于演藝版權的法律法規也在不斷地完善。據了解,在過去的法律法規中,雜技藝術作品是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著作權保護的是表達而不保護方法和技巧。對此,在新修訂的《著作權法》中將雜技藝術作品表述為,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連續的形體和動作表現的作品?!皫讉€字的改動明確了著作權不保護技巧,而保護對動作和技巧的編排?!蓖踝詮娊忉屨f。
具有演出功能的表演組織如何實現權利?新法修訂內容中增加了職務表演的規定,即表演者在職期間為完成工作任務而進行的表演為職務表演,這種職務表演的權利歸屬,由演出單位和表演者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的,職務表演的權利歸表演者享有,但集體性職務表演的權利由演出單位享有,而表演者享有署名權。在王自強看來,立法只起一個促進和鼓勵作用,產業的發展更多與市場需求相關。
深化演藝版權的公共服務
作為一家開展全流程版權服務的國家版權公共機構,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長期從事版權登記、版權交易、版權證明、授權管理、版權咨詢、版權維權和版權研究等綜合版權服務業務。近幾年來,隨著我國演藝行業的發展,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針對演藝版權提供了十幾項公共服務,如版權登記、質權登記、作品保管、版權鑒定等,為演藝版權的交易提供了便利。
《著作權法》中規定的與演藝有關的著作權登記作品有哪些?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著作權登記部副主任張輝表示,目前與演藝有關的主要是音樂、戲曲、舞蹈以及美術作品等。對于音樂作品來說,主要是指音樂的詞和曲,而不是表演、錄音錄像。對于戲曲作品來說,主要是指戲曲的劇本,而并非整臺戲。同樣曲藝作品也主要指劇本,比如,相聲先有本子,后有表演和錄音錄像,劇本的作者、表演者和錄音錄像制作者分別享有不同的權利。
舞蹈作品主要是指舞譜,而不是舞者的表演,“舞者的表演包含著好幾項權利,首先是舞蹈作品權利人的著作權,其次是表演者的表演者權,再次是錄音錄像制作者的錄像錄音制作者權,以上3項權利,權利人可以分別進行登記?!睆堓x解釋說。此外還包括美術作品、影視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
“與演藝有關的鄰接權登記,包括表演、錄音制品及錄像制品等,而區別制品和作品的關鍵在于是否存在著創作。雖然作品和制品只是一字之差,但是對于權利人的權利內容,以及可以進行的維權事項來說,有天淵之別?!睆堓x表示。
此外,針對演藝行業的維權,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還推出了網絡音頻視頻版權監測與調查取證服務,調查取證包括代辦公證、代辦工商查詢等。
轉變文化行政管理職能
我國演藝行業在體制運行機制上存在很多問題,如藝術生產方式落后,沒有建立起完全適應市場的演出經營管理體制等。中國藝術管理教育學會會長、中國音樂學院藝術管理系教授謝大京認為,中國演藝界目前存在兩個問題:一是政府角色定位不清,二是版權意識不清。
版權是演藝行業繁榮發展的基礎和核心,而演藝行業的版權制度仍有缺失,謝大京認為,在更加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同時,更要加強演藝行業的版權保護。謝大京表示,政府的角色應該重新定位,文化行政管理機構要做3件事情,一是制定政策,二是監督,三是提供服務?!罢滓蝿帐侵贫ㄕ?,政府要做的是確定演藝行業發展的戰略規劃,通過不同制度安排影響演藝行業的結構布局和發展方向,根據國際規則引導制定相應的行業標準,通過立法保護版權,打擊不法行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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