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民營科技企業認定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項目申報
1、民營科技企業是指非政府經營,實行自愿組合、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以及新科技產品生產經營的企業;
2、有合法擁有的專利或科技成果、新技術產品、專有技術,開發、生產相關產品,或具有從事科技咨詢或科技服務的能力;
3、科技開發費用占年技工貿總收入2%以上;
4、與業務經營范圍相適應的大專以上科技人員(包括同等學歷)應占專職從業人員(不含生產工人)的30%以上;
每年分兩批審批,上半年審批時間為4月份,下半年審批時間為10月份,申報單位可于審批時間前申報
《廣東省民科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粵科民字[1999]21號
1、申報書
2、營業證明、資格證明
3、當年年末資產負債表
4、專利或科技獎勵等證明
省科技廳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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