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21年佛山市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獎補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新聞
在落實廣東省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服務券獎補政策基礎上,加大力度支持佛山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按《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佛山市深化“互聯網+先進制造”發展工業互聯網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工信〔2020〕22號)要求,開展2021年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獎補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重點面向廣大中小工業企業的生產制造環節, 解決“訂單”、“交期”、“成本”和“質量”等核心要素的關鍵痛點,引導企業運用工業互聯網提升制造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強數字化升級意識,培育產業鏈協同發展模式,促進企業融通發展。
二、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工業企業;
(二)申報單位近三年以來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未出現過違法違規情況;申報年度前兩年內,申報單位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任何項目未按時完成并申請驗收的情況;申報單位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未驗收項目。
(三)申報單位使用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產品,且使用該產品未獲得過廣東省“上云上平臺”服務券獎補;
(四)申報項目實施地點在佛山市內;
(五)申報項目實施時間:2020年6月18日至2021年4月30日;
(六)申報項目應有量化的效益,無量化效益的項目不予以扶持。
三、申報資料
(一)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蓋章);
(二)稅務部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稅憑證(復印件,蓋章);
(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復印件,蓋章);
(四)申請書(見附件1-1,原件,蓋章);
(五)項目合同、驗收報告、發票、支付憑證(合同對應的發票和付款憑證放一起,復印件,蓋章);
(六)近3年獲得市、區政府各種財政資金支持的情況說明(原件,蓋章);
(七)項目實施效果證明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蓋章)。
上述提供的申報材料,要列出目錄,并按順序依次編排并裝訂成冊,雙面印制,一式4份。
四、獎補方式及要求
(一)采取事后獎補的方式,對“上云上平臺”的工業企業進行獎補。申報單位購買使用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生態資源池產品(詳見附件1-2),申請佛山市“上云上平臺”獎補的,按不超過其實際合同金額的50%(含)進行獎補(不含稅),單項產品不超過該類產品補貼上限(詳見附件1-3),單個企業獎補不超過50萬元(含)。
(二)2021年佛山市“上云上平臺”獎補資金項目的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含)。多個企業購買使用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單個供應商的應用產品合計所能獲得的獎補不超過300萬元(含)。企業購買使用代理商的應用產品,該應用產品的供應商合計所能獲得的獎補不超過300萬元(含)。
(三)對于符合獎補要求的項目,因當年度出現資金缺口未能撥付獎補的,在下一年度中優先結算。
(四)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五)用于申請獎補資金的合同,應滿足如下基本要求:
1、合同中應明確申報企業購買的應用產品名稱、功能模塊、費用金額,應用產品名稱要與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產品中的產品名稱一致;
2、對合同金額明顯超出市場合理價格,以及偽造材料騙取獎補資金的申報單位及其供應商,取消申報單位3年內申請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發展扶持專項資金獎補的權利,取消該供應商入選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的資格,取消供應商3年內申請或聯合申請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發展扶持專項資金獎補的權利,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獲得獎補的項目須配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廣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提供資料用做宣傳。
截止時間: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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