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1年市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項目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 - 公司動態 - 惟恒新聞
各鎮街農林水務局,松山湖城市建設局、濱海灣新區社會事務協調局:
為推進我市農業標準化建設,促進農業現代化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我局計劃2021年新建2個市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由各鎮街(園區)組織有關單位申報,我局將按照擇優原則,從中選取2家單位承擔2021年市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項目?,F就有關申報事項如下:
一、申報條件
?。ㄒ唬┥陥髥挝恍再|:從事食用農產品生產的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不包括在建或已建成的省、市級標準化示范區及基地)。
?。ǘ┥陥髥挝恢饕a品:種植類食用農產品(蔬菜、水果等),且申報的產品生產需持續穩定生產3年以上。我市主導的大宗農產品優先。
?。ㄈ┥陥髥挝簧a面積:連片面積150畝以上(設施栽培75畝以上),租賃合同距到期年限在3年以上。
二、申報要求
2021年6月25日前提交申報材料。請各鎮街(園區)農業農村部門收集齊本鎮街申報材料,以鎮街(園區)為單位將申報材料紙質掃描版(PDF)連同電子版(WORD)通過OA系統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郵箱,我局將適時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和單位進行評審。逾期未報或未蓋公章者,不予受理。
三、示范基地建設內容
建設期為1年。承建單位主要任務是按示范基地建設的實施標準組織生產,通過示范基地進行示范宣傳。示范基地要指派(或聘請)相應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制定和完善質量控制措施,嚴格按標準要求進行生產管理和防治病蟲害,建立生產檔案,配合市鎮兩級農業部門開展示范推廣和經驗交流等活動。
四、示范基地建設資金補貼及用途
建設補貼資金為5萬元,主要用于示范基地的牌匾制作、選定修改技術規程、標準的培訓、示范宣傳、建立和完善生產記錄及檔案管理、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標識溯源、購買部分優質農資,以及組織鎮內推廣示范等費用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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